本书提出了衍生合同理论、双重类似标准、强制性规范三分法等新的理论,以应对金融审判中非典型合同纠纷案法律适用的难题。在非典型合同的类型方面,本书提出衍生合同的概念,形成了衍生合同、混合合同与纯粹新合同组成的非典型合同类型体系。在非典型合同与典型合同的类似程度标准上,本书提出了双重类似标准。双重类似标准(最相类似且高度类似)不同于《民法典》参照适用规范中的最相类似标准,可以避免因低度类似而出现的口袋合同现象。在非典型合同规则的生成方法上,本书提出了非典型合同法律规则生成的同构论,即因应非典型合同的结构而生成其法律规则结构的规则生成理论。同构论解释了结构对非典型合同的意义,并避免了吸收说、结合说与类推适用说难以适用于衍生合同的困境。在强制性规范的分类及其认定规则上,本书提出了新三分法及其认定规则。联结传统二分法、区隔论与缔约过失理论,本书将强制性规范分为缔约性规范、效力性规范与履行性规范,据此建立了系列认定规则。此外,本书还讨论了非典型合同纠纷案中强制性规范的转致论与法律适用的价值取向,以及作为穿透式审判基础的新合同联立理论及其适用要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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