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婚姻家庭
1.妻子身患重病,依法驳回丈夫离婚请求
2.配偶婚前隐瞒艾滋病,撤销婚姻获支持
3.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依法少分财产
4.依法保障承包期内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5.无力抚养智残儿童,法院调解增加抚养费用
6.离婚后一方行使探望权影响孩子学习的,应当调整探望方式
7.对潜在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8.依法保护老年人再婚自由
9.依法保障“入赘女婿”离婚后的居住权
10.温情执行助力丧子老人实现隔代探望
11.离婚不离家,依法保障离婚后居住权的行使
12.依法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公正高效化解离婚纠纷
13.高风险投资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支持婚内夫妻财产分割
14.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须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15.约定离婚后分割售房款无法实现时,依法判决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
16.无法证明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不能认定婚内夫妻间借款关系的成立
17.男子起诉离婚,依法获得家务补偿
18.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依法判决无效
19.离婚约定“净身出户”损害债权人权益的,债权人可申请撤销部分财产约定
20.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房产不宜认定为遗产
第二章 赡养继承
1.遗产范围不明,推选遗产管理人确保遗产顺利分割
2.外嫁女无所居,有权分割父母遗留房产
3.强化老年人精神赡养,依法驳回遗赠扶养协议请求
4.法院协调化解,帮助八旬老人追回口粮田
5.遗赠扶养协议已无法实现,应当依法解除
6.未实际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不承担赡养义务
7.老人挖坟导致骨灰遭撒,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8.私自迁坟侵犯祭奠权益,依法判决赔偿
9.微信聊天设立遗嘱的,不予确认其效力
10.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第三章 教育培训
1.幼儿在校期间受伤,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裸聊”属于猥亵,应当依法严惩
3.父母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4.学员要求培训公司股东退还剩余学费,应证明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
5.学生课间打闹致骨折,双方均有过错共担责
6.教育培训机构变更环境和场地视为变更合同主要内容,消费者可主张解除合同
7.法院可责令犯罪少年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8.通过网络集结形成作案团伙向未成年人索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9.降低抚养费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10.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致未成年人受伤的,应在过错程度内承担责任
11.未成年人在校受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章 休闲娱乐
1.格式条款未事前告知,健身机构不得据此免除责任
2.体育场馆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雪场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运动者受伤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好友聚会大打出手造成伤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景区台阶上跌落致死,旅行社和景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高危险运动场地经营者应承担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
7.打牌发生口角致牌友突发疾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无须承担责任
9.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外来民俗经营人收取管理费的,不构成不当得利
10.住度假酒店游泳时摔伤,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赔偿
11.景区内受伤致残,管理公司是否系适格被告应根据旅游合同确定
12.因加装功能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车的,不予支持
13.足球运动中意外受伤发生的损害由受害人自担
第五章 住房保障
1.房屋买卖由中介收取定金,违约者亦须双倍返还
2.自然人受骗购入商业办公类房屋,开发商担责
3.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买受人应当全额支付中介费用
4.在“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情况下,当事人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交付房屋难获支持
5.卖房离婚遭遇房屋滞销,男子诉请折价款获支持
6.在自家安装摄像头但能监控到他人自留地的,属于侵害他人隐私权
7.共用管道堵塞反致房屋受损,举证责任多方承担
8.购房合同网签后提出解除,再次反悔意思表示无效
9.房屋漏水延迟维修,物业承担相应责任
10.物业公司设置立牌不当致业主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11.开发商宣传“温泉入户”未兑现,应承担违约责任
12.房屋电路系统有问题,开发商应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13.装修时将内开门改外开门造成妨碍,邻居可申请排除妨害
14.物业公司入驻方式不规范并不当然导致其与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15.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在满足条件后也可以进行拍卖
第六章 环境资源保护
1.水源保护区非法排污,顶格重罚20万元
2.经营运输“无证”动物,触犯法律严惩不贷
3.洪水泡树引发纠纷,养护公司依法担责
4.农药处置应谨慎,随意施洒恐赔偿
5.使用有毒物质选矿,破坏环境决不轻饶
6.犯非法狩猎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惩罚性赔偿并责令赔礼道歉
7.拒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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