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冲突法理论与中国范式的建立与完善,目的是构建“和谐冲突法”。“和谐冲突法”是冲突法的最高目标与价值取向。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丰富,蕴含的冲突法或者国际私法理论也极具指导意义,是构建“和谐冲突法”中国范式的重要指引。但之前的理论探讨较少,需要深入挖掘。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一带一路”特别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过程中,特别需要中国冲突法引领示范,解决法律冲突。这也涉及具体领域,如海冲突法、丝路冲突法,特别是海丝冲突法等的研究。以海丝冲突法为例,海丝冲突法涉及的是海丝经济带国家的冲突法或者国际私法的本体研究,目的是要研究海丝经济带国家冲突法的冲突与统一问题,以期为海丝经济带国家更加便利的国际经济贸易及交往打下基础。由于海丝经济带国家众多,无法全部作为样本进行选择,研究材料中选择了海丝经济带各大法系的一些代表性国家作为比较的对象。海法(与陆法、空法相对应)包括海冲突及海冲突解决法、海实体法、海冲突法,甚至海程序法、海证据法等。本研究涵盖的内容主要是海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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