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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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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第6卷)
0.00     定价 ¥ 105.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1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100250818
  • 作      者:
    编者:李其瑞//邱昭继
  • 出 版 社 :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日期:
    2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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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其瑞,男,汉族,生于1961年,江西萍乡人。198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7年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002年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校教学督导专家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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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以选译和评介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的研究成果,集中刊载国内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打造国内外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研究者的学术交流平台,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繁荣与发展为宗旨。本卷分为论文、译文、评论、访谈、书评5个部分,共13篇文章。书稿的论文主要涉及列宁农民权利理论、马克思主义刑法思想、马克思法治思想的政治属性等。译文部分涉及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本卷的书评部分对《法与马克思主义研究手册》《法治与文明秩序》《看得见的正义——影视中的法治文化》三部作品作出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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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列宁1921年10月在《十月革命四周年》总结战时共产主义教训时指出,“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的思路已被现实生活证明是错误的。社会主义建设要求“不能直接凭热情,而要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靠个人利益,靠同个人利益的结合,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 。这段充分说明了保障农民权利在社会制度变革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如今,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深刻历史巨变。这一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继续做好农民权利保障工作,“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此背景下,回归历史的原点、重温列宁的相关论述,无疑对中国农民权利保障体系的进一步优化和调适提供必要助益,能够彰显守正创新的价值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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