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异军突起,农业雇佣劳动渐呈规模化,农业劳动纠纷增多,农业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保护的必要性日益凸显。现行劳动法未很好地从制度上回应农业用工的特殊性,促生了众多司法实践问题,显示出法律规则与产业特性的结构性矛盾;与此同时,学界对农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系统性研究明显滞后,难以为制度完善提供有效支撑。
本书立足于农业用工的特殊性,引入利益衡量理论,通过实证分析“中国裁判文书网”近900份判决书,在探明农业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司法保护现状的基础上,检视现行劳动法一体保护机制的立法缺陷,进而依据利益衡量的分析,批判借鉴域外立法经验,重构农业劳动者保护机制,推动劳动保护机制从“一体”到“分类”的转变,构建兼顾劳动者权益保障与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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