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有关工作,可以归纳为管理、改革、利用、调查、执法等五个方面。对农业农村部门来说,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是一项全新职能,不少地方反映,在了解情况、掌握数据、明确具体内容、掌握工作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和短板。针对这一情况,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专门组织力量,在广泛调研和收集问题的基础上,从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实际出发,运用基本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注重阐释宅基地相关法律规范的不同含义,阐明宅基地管理和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力求使读者能够了解宅基地制度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指导思想,促使宅基地管理和改革作用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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