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北坡石油开发与管道建设争议及影响》:
二 与原住民集团的适时联合
原住民集团是阿拉斯加一股特殊而重要的政治力量。在阿拉斯加环境保护主义者中经常听到的一种说法是:阿拉斯加原住民是天生的政治盟友。然而在实际的环保斗争中,环保主义者发现,他们在一些问题上与原住民合作,而在另一些问题上则必须与原住民对抗。
(一)与原住民集团的合作与对抗
在北坡石油开发与管道建设争议中,原住民集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在争议的过程中,环保组织和环保主义者与原住民时而合作,共同反对开发者;时而对抗,为各自的利益而争夺,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联盟关系。
首先,原住民的土地权索赔运动阻碍了开发势力的管道建设提议,得到了环保组织和环保人士的拥护与配合。1970年3月9日,针对希克尔颁发建设许可证,原住民向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拟建管道土地中原住民的土地权利。3月26日,配合原住民的土地权索赔运动,“地球之友”等环保组织也向内政部提起诉讼,指控授予石油管道通行权违反了1920年《矿物租赁法》的通行权宽度;也违反了《国家环境政策法》的要求,没有提供环境影响报告。法院发布了对整个项目的初步禁令。原住民和环保主义者的合作,成功地阻止了该项目的进行。
而转过年来,原住民大面积的土地权索赔却又与环保组织的荒野保护愿望相悖,原住民由同盟者一变而成为对抗者。1971年秋季,原住民土地赔偿的相关法案在国会迅速推进。荒野协会的执行董事斯图尔特·布兰德伯格与韦伯恩会面,并抱怨说:“《阿拉斯加原住民土地赔偿安置法》即将通过,而却没有为国家公园或者保护区提供任何附加条款,我们就要失去阿拉斯加的一切了。”这一法案要求巨大面积的土地赔偿,很多地区都适合发展为美国国家保护系统或荒野地区,这无疑会触犯环保主义者的环保信念。
环保组织于是游说国会中具有环保倾向的参议员莫里斯·尤德尔(Morris Udall)。继其兄斯图尔特·尤德尔之后,他是国会中具有明显环保倾向的议员,是环保主义者游说和依赖的关键人物。尤德尔联合同样支持环保的众议员约翰·塞勒(John Saylor)一起提出了一项修正案,要求在原住民村庄做出选择后,即留出1亿英亩的土地,研究用于其他用途。原住民对此持强烈反对的态度。1971年10月,在参议院投票之前,两名阿拉斯加原住民联合会的领导人物,在阿拉斯加环境保护协会主席罗伯特·韦登的办公室里开会,要求获得这个阿拉斯加当地环保组织的支持,在议会中投票反对任何像尤德尔一塞勒修正案一类的修正案。两位领导人称,他们在华盛顿进行了一系列行动,竭尽全力反对尤德尔一塞勒修正案。联合会的其他成员也配合他们的行动,对修正案进行了强烈的抵抗。原住民认为,尤德尔一塞勒修正案是意图阻止他们拥有经济利益丰厚的土地。②韦登也没能说服他们改变观点,在《阿拉斯加原住民土地赔偿安置法》上,原住民与环保组织彻底决裂和对立起来。
接下来,当《保护法》提倡的公司模式的弊端愈发明显时,原住民又与环保组织重归于好。法案建立了原住民公司模式,诱使原住民向现代经济社会过渡。然而公司模式不符合原住民繁衍生息的地理环境和文化体制,被证明不符合原住民未来的发展。原住民只有尊重本地市场情况,利用优势发展自己熟悉的行业,才可能获利。因此,原住民重新追求《安置法》消除的部落主权和生存权利。原住民的生存权利体现了尊重和关爱资源和环境的价值观,这使得他们又一次和环保主义者联合起来,反对开发势力对资源的剥夺和对环境的破坏。
部落自治权和生存权,对于阿拉斯加原住民的经济和文化价值发展至关重要。原住民的生存活动和文化尤其受到环保主义者的认可,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1980年颁发的《阿拉斯加国家利益土地保护法》为阿拉斯加原住民在公共土地上的生存活动提供了优先权。阿拉斯加联盟在追求阿拉斯加土地保护立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成员也包括一些原住民地区公司,如卡莉斯塔公司、娜娜公司等。环境团体还与阿拉斯加原住民团体的代表合作制定了H.R.39立法提案,法案还包含在阿拉斯加待建立的保护区内进行生存活动的规定。1978年参议院的一份报告指出:“阿拉斯加的200多个乡村是独特的,因为它们是美国最后的原住民社区。在该社区中,仍有相当多的居民依靠公共土地上的可再生资源来维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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