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英雄模范当中,有的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赴汤蹈火、舍生忘死,有的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有的在重大安保任务面前不怕疲劳、连续奋战,有的长期默默无闻、甘当无名英雄,有的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像老黄牛一样辛勤耕耘、当好“螺丝钉”,他们用辛勤的汗水乃至宝贵的鲜血和生命,为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正是有了他们的辛勤付出和流血牺牲,才换来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幸福。他们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努力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广大公安英雄模范身上体现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英雄气概,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真实写照。
公安英模精神,表现为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信念坚定,就是坚持不忘初心、不移其志,以坚忍执着的理想信念,以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热爱牢记在心目中、落实在行动上,为党和人民事业奉献自己的一切乃至宝贵生命,为党的理想信念顽强拼搏、不懈奋斗。“天下至德,莫大乎忠。”对党忠诚是公安机关与生俱来的生命基因,是公安事业胜利发展的根本保证,是公安民警用鲜血和生命熔铸的光辉旗帜,是公安英模的首要品质。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人民警察做到对党忠诚,就是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永远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拥护者和捍卫者;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广大公安英模在其工作生涯中,无论战斗多么激烈、环境多么险恶,也不管斗争多么复杂、道路多么曲折、条件多么艰苦,始终保持政治觉悟,落实中央指示,始终做到听党话跟党走。他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在组织决定面前不讲条件,决不拈轻怕重、挑三拣四,更不与组织讨价还价,我行我素;他们与党同心同德,拥护、热爱组织,永远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党的利益不计得失,不打折扣,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做党的忠诚卫士;在危急关头,他们敢于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坚定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岂不畏艰险,所凭在忠诚。”正是基于这种忠诚品格,云南边防警察印春荣数次打入贩毒团伙,深入虎穴寻找证据,搜集情报;广西北海的骆春伟英勇跳进火海,以生命的代价保护价值33亿元的渔船和5000名渔民的生命安全。
公安英模精神,表现为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为民情怀。人民公安为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开展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本身就体现了对人民的深情。广大公安英模心中装着人民,工作为了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密切联系群众,坚定依靠群众,一心一意为百姓造福,以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情怀。他们以人民为主体,充分思考如何从群众的诉求出发,寻找有利于群众诉求的事实和依据,以满足群众诉求和赢得群众信任;他们以人民为目的,牢记执法为民的初心,忠诚履行职责使命,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他们以人民为尺度,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人民是公安答卷的“阅卷人”。在工作中,广大英模从人民群众最恨的事情抓起,做到人民群众最痛恨什么,就坚决打击什么,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他们从人民群众最怨的事情抓起,在执法司法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让人民群众能够在执法司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们从人民群众最烦的事情抓起,深化“放管服”改革,施行便民利民举措,简化办事手续,实现“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以及“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使人民群众能够得到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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