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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邦彦行实新证(精)/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
0.00     定价 ¥ 13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100204941
  • 作      者:
    作者:薛瑞生
  • 出 版 社 :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日期: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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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面对自己的研究对象,要做法官,不要做情人。”本书作者不拘成说,勇于向名家成说发问,通过爬梳考证,对宋代文学家周邦彦的生平事迹去伪存真,得出切近历史真相的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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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薛瑞生(1937—2020),当代著名词学家、红学家,西北大学文学院教授。1961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长期从事古典文学教学与研究。著有《周邦彦别传》、《红楼采珠》、《红楼梦謭论》、《乐章集校注》(增订本)、《东坡词编年笺证》(增订本)、《诚斋诗集笺证》、《八大家文抄校注集评》、《柳永别传》、《晓风残月柳永传》等,在《文学遗产》、《文艺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约百余篇。荣获省部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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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周邦彦是北宋末期著名文学家,被誉为婉约词派的集大成者,但关于他的生平事迹却稀见于史乘。直至近代,王国维谓其《汴都赋》“颇颂新法”后,使其声名日隆,乃至被抬到“王安石新党代表人物”的高度,使政治道德成为文学评价的唯一标准。本书作者薛瑞生不拘名家成说,深入北宋历史、名物、典章加以搜罗爬剔,文史互证,以周邦彦生平事迹为线索,将其还原为奉行中庸之道的平常人;而就词学成就而言,作者赞同王国维所称,周邦彦“不失为第一流之作者,但恨创调之才多,创意之才少耳”。本书曾以“周邦彦别传”为题出版,但并非传记,现经全面修订后,更名为“周邦彦行实新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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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周邦彦行实新证/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
  宋人记邦彦事迹者,以王灼为最早。据岳珍在《碧鸡漫志校正》后附录《王灼行年考》,知王灼生于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周邦彦于宣和三年(1121)卒时,王灼已十七岁。靖康元年(1126)王灼曾赴汴京应试,此时距邦彦之卒甫六年。然王灼不及见邦彦,关于邦彦之记载,自然得之于传闻。《碧鸡漫志》卷二关于邦彦有两条记载,即相互抵牾。前条日:“江南某氏者解音律,时时度曲。周美成与有瓜葛,每得一解,即为制词,故周集中多新声。”仅隔两条后又日:“崇宁间建大晟乐府,周美成作提举官。”周邦彦既提举大晟府,何以却不懂音律,要等江南某氏制律后方能填词?尽管王灼《碧鸡漫志》史料价值极大,然于邦彦所谓“提举大晟府”之记载,岂非有闻必录、录而不辨欤?
  据王灼《碧鸡漫志•序》,知《碧鸡漫志》成书于绍兴十九年(1149),而《东都事略》约成书于孝宗乾道年间(1165-1173)。王称虽“承其家学,旁搜九朝事迹,采集成编”为《东都事略》,然私家著述,难于遍览公私典籍,岂其采纳王灼之说而未加考辨,始在邦彦传中谓邦彦“召为秘书监,擢徽猷阁待制”两句之后,顺便加“提举大晟府”之句乎?不然,何以晚于《东都事略》三四十年之楼《序》,却仅谓邦彦“性好音乐,如古之妙解,‘顾曲’名堂”,却只字未提邦彦“提举大晟府”耶?须知楼钥为《清真集》作《序》时,邦彦之《墓志》尚在,楼《序》又岂能疏忽如此耶?即如强焕《题周美成词》,自谓“余慕周公之才名有年于兹,不谓于八十余载之后,踵公旧踪,既喜而且愧,故自到任以来,访其政事”,可谓对邦彦崇敬有加,何以亦只字未提其“提举大晟府”耶?其后,陈振孙作《直斋书录解题》,遂亦沿《事略》之误,然亦仅言“尤长于长短句自度曲,其提举大晟府亦由此”,尚未将创为大晟府雅、燕乐八十四调之功归于周邦彦。到了南宋末年,张炎在其《词源》中,才又将王灼言万俟咏“新广八十四调,患谱弗传,雅言请以盛德大业及祥瑞事迹制词实谱。有旨依月用律,月进一曲,自此新谱稍传”,改头换面,归功于邦彦,谓:“迄于崇宁,立大晟府,命周美成诸人讨论古音,审定古调,沦落之后,少得存者。由此八十四调之声稍传。而美成诸人,又复增演慢曲、近、引,或移宫换羽,为三犯、四犯之曲,按月律为之,其曲遂繁。”元人修《宋史》,其《文艺传》多采自《东都事略》,故《宋史》邦彦传亦沿《事略》之误。潜说友撰《咸淳临安志》,虽撮录群籍而不考,但却注明出处,亦不失史家之真诚。明清人拾宋元人牙慧,于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遂谬种流传,以至于今。
  综上所考,可总结如次:大晟府自置局至罢局,先后提举其事者为刘昺、杨戬与蔡攸,与邦彦毫无瓜葛;“讨论古音,审定古调”,创为大晟府雅、燕乐八十四调的是刘昺、魏汉津与蔡攸,亦与邦彦毫无瓜葛;“依月用律,月进一曲”的是蔡攸,更与邦彦毫无瓜葛。中国人向来有“言以人传,因人废言”之传统,时至南宋,是非已定,魏汉津为剩员士兵,名不见经传,刘爵、杨戬与蔡攸已臭名昭著,故王灼虽在无意间移其事于周邦彦与万俟咏,但世道人心皆与焉,王灼之言始能不胫而走。张炎又将王灼言邦彦与万俟咏事合二为一,皆归之于邦彦,于是众美尽集之于邦彦矣。
  《遗事》谓:“其提举大晟府则僚属有徐伸干臣(典乐)、田为不伐(初为制撰官,后为典乐、大司乐)、姚公立(协律郎)、晁冲之叔用(大晟府丞,然大晟府官制无丞,疑即大乐令官,与太常寺丞同)、江汉朝宗、万俟咏雅言、晁端礼次膺(均制撰官,次膺后为协律郎)。”(按:括号内文字原为王氏小字注)。后之学者,对王氏之言亦信奉不疑。其实,这些人有的就根本与大晟府毫无关系,有的人虽然是大晟府词人,却与邦彦根本毫无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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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题记

修订本简要说明

引言

第一章  出身与家世考

  第一节  周邦彦出身书香门第

  第二节  周邦彦之叔周邠事迹

  第三节  周邦式非邦彦之兄弟行考

第二章  周邦彦生年及少年事迹考

  第一节  周邦彦生年考

  第二节  周邦彦是否曾游荆州、长安考

  第三节  周邦彦少年游荆州、长安、湘中年月考

  第四节  周邦彦少年在钱塘诗词考

第三章  元丰事迹考

  第一节  周邦彦元丰元年入京师考

  第二节  周邦彦入太学在元丰五年考

  第三节  周邦彦在京师行迹与太学生活

  第四节  《汴都赋》作于元丰七年三月考

  第五节  《汴都赋》旨在颂扬皇朝治绩并非专意颂扬新法

第四章  元祐事迹考

  第一节  周邦彦在太学之上官同僚考

第二节  黄隐事件与太学风波

  第三节  周邦彦赋诗颂扬曲真

  第四节  周邦彦教授庐州乃宋制之常,与新旧党争无关

第五章  周邦彦并未“流落十年”考

  第一节  周邦彦赴庐州行踪

  第二节  周邦彦丁母忧考

  第三节  周邦彦服除后再赴庐州任

  第四节  周邦彦词中知溧水行踪

第六章  京师十五年事迹考

  第一节  周邦彦自溧水回朝行踪及改官考

  第二节  周邦彦在考功员外郎等职及议礼局检讨时之超擢

  第三节  周邦彦在议礼局检讨任之上官同僚考

第七章  晚岁十年事迹考

  第一节  周邦彦出知河中府考

  第二节  永兴军路平籴与铸钱之争

  第三节  周邦彦第二次长安之行

  第四节  周邦彦知隆德府前后事迹

  第五节  周邦彦写诗为蔡京祝寿并斥范纯粹为“奸臣”考

  第六节  周邦彦知明州年月及事迹考

  第七节  周邦彦入拜秘书监之时间与事迹

  第八节  周邦彦因受刘籨、王肕“谋逆”事件牵连而出知真定考

  第九节  周邦彦赴真定途中及在真定之作

  第十节  周邦彦离真定赴顺昌

  第十一节  周邦彦安家明州与旅死知处州途中

  第十二节  周邦彦卒葬何处?

第八章  提举大晟府及大晟府八十四调与周邦彦无关考

  第一节  大晟府八十四调与周邦彦无关考

  第二节  周邦彦词中多新声

  第三节  周邦彦并未提举大晟府考

第九章  宋徽宗君臣与李师师事考

  第一节  北宋是否只有一个李师师,而无其他以师师为名者?

  第二节  晁冲之与李师师游冶考

  第三节  周邦彦妓女词可证其与李师师并非仅止于“听歌”与“应歌”

  第四节  周邦彦与李师师游冶考

  第五节  宋徽宗与李师师游冶考

  第六节  李师师事之小说化

证后余思

薛瑞生著述编年  邱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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