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是一部包含较多史实依据的历史文学作品:一是历史背景是真实的;二是绝大多数重要人物在正史中是有名有姓的;三是主要事件的时间脉络和基本概况是符合正史的。另外还有一点,与传统史著一样,作者在文本中也嵌入了相当分量的道德教化内涵。
历史的文学化和娱乐化有时更有利于道德说教。一旦摆脱历史真实性的束缚,求善与求美的努力反而可以在更宽广的时空里展开。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国演义》与正史相比最大的再创作内容不是具体情节,而是蕴涵其中的道德教化思想,即作者——罗贯中以及长期共同参与创作的民间讲史者——确立了一种符合正统史观和传统伦理的大义名分主题,并且以寓教于乐的方式,丝丝人扣地融进文学虚构的细节描写中,体现了传统历史文学真善美的有机统一。
陈寿写《三国志》,对于汉末乘势而起的各路群雄采取了不尽相同的褒贬态度,如对袁绍、袁术、吕布等地方割据政权不乏贬抑之词。然而,陈寿对曹、刘、孙三家主要政治集团总体上持平允的态度。《三国演义》则不然,罗贯中表现出明显的尊刘抑曹的态度,对曹、刘、孙三家领袖及所属各色人物进行了明显的道德倾向性描叙:正统与篡逆、正义与残暴、仁慈与奸诈、忠诚与屈节、信任与猜忌、人心所向与人心离散、钩心斗角与内部团结等,描绘了一幅黑白分明的三国正邪图。
这当然是文学创作过程中角色对立、剧情矛盾、故事冲突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作者在历史叙事中有意注入了社会教化的现实意义。罗贯中善于通过塑造反面角色来凸显正面人物的正义感,将曹操丑化以彰显刘备,将诸葛亮美化以反衬司马懿,在刘备集团中凸显“忠信”“真诚”“情义”“宽厚”“勇气”“节制”“坚毅”“献身”等价值观念,其中不少品格具有超越时代的普遍价值与道德魅力,这是《三国演义》至今依能得到普通大众内心共鸣的道德审美原因。
当然,任何道德教化都难免带有时代烙印。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留下了一些传统伦理中的“糟粕”,如在妇女观方面,作者借刘备之口声称“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甚至安排了刘安杀妻为食的故事,在现代人看来实在是毫无意义的败笔。这个情节在“嘉靖壬午本”中就已出现,写在第四卷“吕布败走下邳城”一节中,应该是直接出自罗贯中笔下的。“叶逢春本”同样出现在“吕布败走下邳城”一节中,除了细微的差异,也有基本相同的情节。毛宗岗改本第十九回依然照录不误。后来的评点者不但未加指责,居然还不忘戏谑几句。
如果要问《三国演义》渲染的道德价值观中何者最为重要?回答应该是“忠义”。
“忠”作为一种社会伦理,在春秋时期就已出现,但春秋时期的“忠”主要体现为相互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诚信关系,《论语》中出现了十八处“忠”,其中六处为“忠信”;《左传》中出现了70处“忠”,也有十二处为“忠信”。“忠”后来演变成一种上下之间的垂直人际关系,主要就是君臣关系,但也不是绝对无条件的“忠”,而是君臣之间的有条件的对应关系,所以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用孟子的话来说,就是“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秦汉以降,“忠”越来越演变为一种单向的、绝对的忠诚,成为臣民对待君主的无条件忠诚,上升为传统伦理中最为重要的原则,也是各类正史着力彰显的首要名教纲常。
汉末大乱,王纲解纽,群雄并起,天下英雄择主而事,传统意义的上下垂直社会关系“忠”不再是绝对的伦常,需要增加新的条件,这就是“义”。“义”就是“宜”,简单地说就是合乎正义的原则和行为,《论语》中出现了二十四处“义”,如“君子喻于义”“见利思义”等。问题是,“忠”与“义”之间的关系并非时时统一,有时会出现紧张甚至冲突。三国时期,士人常常需要在忠诚与正义之间作出选择,罗贯中通过确立刘备集团和曹操集团的正面与反面形象,将正义原则置于忠诚原则之上,成功地解决了士人忠诚度的问题。用《三国演义》中常见的话来说,“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遇可事之主,而交臂失之,非丈夫也”。因为有了前置的正义条件,“不忠”就成了弃暗投明,“愚忠”变得甚为无谓。
赵云作为公孙瓒部将,与刘备私下订交,其实是相当不忠的行为。但是,作者却以极其欣赏的文笔描写这段弃暗投明的故事,读者也深深被他们的相见恨晚所打动。个中原因就在于作者巧妙地将道德正义性融入其中,事先将公孙瓒描写成一个德才欠缺之人——这与史书中的公孙瓒形象不符——于是读者对赵云的“不忠”不但没有反感,而且充满同情。再如黄忠、魏延都是降将,由于作者铺陈得当,也没有引起读者情绪上的不良反应。刘备人川之后,虽然作者出于尊重历史而刻画了赵累这样的忠臣,但对于绝大多数刘璋政权中的降者,并没有让人感到忠诚上的问题,乃是大势已去,顺应潮流而已。当然,像张松这样主动卖主求荣的人,作者还是在字里行间有所贬抑的,毕竟这种行为已经超越了“不忠”的底线。三国后期很重要的人物姜维也是降将,作者一方面早已确立了诸葛亮正义之师的形象,另一方面巧妙安排了姜维迫不得已的窘境,轻松消除了姜维在忠诚方面的尴尬。至于庞德,其主人马超与曹操有不共戴天之仇,并且已经归顺刘备,按照忠诚原则与正义原则,庞德不应死心塌地归顺曹操,更不应义无反顾进攻刘备集团,但罗贯中还是将庞德描写成一个勇往直前、气贯长虹的正面人物,这么做除了作者尊重历史,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加倍表现关羽水淹七军、力擒庞德的神勇,同时也与于禁的投降贪生形成强烈的反差。正是通过这种“忠”“义”复合道德标准,罗贯中成功解决了传统士人“择主而事”的伦理困境,体现上下垂直社会关系之间的道德互动性。须知,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正史极力宣扬的“忠臣不事二主”“有死无贰”的绝对主义君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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