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三、泉州市水路运输业发展中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泉州市水路运输业发展中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
1.水运发展环境建设相对落后
(1)业务和管理水平不高
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层级分为两级,市级专设水路运输管理处,沿海各县(市、区)设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内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不单独设立水路运政管理机构。目前各交通部门重陆路轻水路,注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道路“两客一危”等高危行业的监管及公民投诉较多的出租车行业的管制,疏于水路运输管理。主要体现在各运管部门水路运输业务经办人员经常变更,水路运输业务不熟悉,基本停留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状态,管理理念落后,服务意识薄弱。
(2)政府对船货代等水路运输服务业重视度不足
一是由于国内船舶和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设立取消了行政许可制度,一些国内船舶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不太重视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对其开展的行业管理工作,部分企业不愿意报送有关备案资料,削弱了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力度,主要体现在管理部门对泉州市船货代企业信息掌控力度不足。
二是政府对发展船货代等水路运输辅助业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认识不强。泉州地区生产总值居全省首位,腹地经济发达。货源充足,但大部分货源却通过道路运输到邻市走水运。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通关环境。2014年前因为行政管理体制问题,泉州市的通关速度较厦门慢,货主为了不耽搁出货时间,宁愿多花钱也要选择从厦门出口。2014年泉州辖区关检“三个一”便利通关模式全面推行,此方面问题不复存在,但企业养成从厦门出货的习惯一时难以改变。二是船货代企业发展环境。一般代理企业都是兼营船舶管理、货物运输及代理,直接安排货主的货上船。厦门特区有税收返还的优势,大多数船货代选择将货源从厦门上船,即使同样价格,也优先选择厦门,这样可以扩大整年贸易量,提高企业行业知名度。泉州船货代企业要与厦门船货代企业竞争,就要避开行业监管,选择避税,造成泉州大多船货代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业务量萎缩、服务不规范等现象。同时几家规模较大的船货代企业总部也是在厦门,这也加剧了上述现象的发生。
(3)水运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有待改善
一是海事培训教育机构少。目前,泉州师范学院设有航海技术专业和国际海员培训中心,泉州海事学校培养普通船员操作技能,但仍没有设置专门培养水运高端人才的海事专业,泉州市水运人才培养体系尚不健全。
二是人才数量不足。主要是泉州比邻厦门,厦门是相邻省、市水路运输产业群比较集中的地方,泉州在人才的吸引方面比不上厦门,大量优秀的水运人才都选择了厦门,导致泉州水运业人才缺乏。
三是人才整体业务素质不高。泉州市水路运输企业中复合型人才占比较低,多数为退休的高级船员,航海经验丰富,但管理经验缺乏。
(4)港口布局不尽完善
虽然泉州港口资源丰富,但港口发展未能从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角度出发,未能集中资源开发利用、突显竞争优势,而是各地政府分散力量、各自发展,导致泉州港现有91个生产性泊位(其中深水泊位25个,仅占27%)零散地分布于全港4个港区16个作业区和5个作业点,而且大多是以装卸、运输为主的第一、第二代港口,现代化、专业化程度较低,规模弱小,核心竞争力不足。同时,也导致了各港区、各作业区的功能定位不明确、利用不充分,功能交叉重叠、腹地重叠等现象严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同质化竞争愈演愈烈。
2.金融扶持引导企业发展的政策存在缺陷
泉州市民营经济发达,水路运输业是泉州市民营经济中的支柱产业,泉州市政府非常重视,并在全省范围率先启动了鼓励水路运输业发展的政策,出台政策的初衷是引导企业做强做大,使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泉州市水运业持续健康发展,但由于缺乏健全的政策更新机制和政策落实措施,导致政府引导企业发展的政策缺陷日益显现。
3.管理模式滞后
(1)部门职能交叉,监管效率低
目前,泉州市涉水监督管理部门包括交通、港口、海事、海关、船检、工商、税务等部门。侧重对水路运输企业管理的主要有以下三个单位: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泉州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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