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部门法理学之勃兴与经济法责任理论的创新研究
一、部门法法理化研究的勃兴
二、基础性法理的回归与经济法的时代转型
三、部门法理学视阈中经济法责任理论的创新研究
第二节 选题依据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与评价
二、研究的意义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总体框架
一、研究内容
二、总体框架
第四节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基本思路及研究方法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基本思路
三、研究方法
第二章 经济法责任理论研究中的基础性部门法理学问题
第一节 “地位-责任”思路:经济法责任理论研究的逻辑前提
一、传统经济法责任理论研究进路的反思
二、“地位-责任”思路的法(哲)理学阐释
第二节 “主体-责任”范式:经济法责任理论研究的基本路径
一、经济法责任中的主体
二、“主体-责任”范式的法(哲)理学解读
第三节 “干预主体责任-干预受体责任”二元结构:经济法责任理论研究的具体模式
一、经济法责任体系二元结构的提出
二、国家干预主体责任的简要解析
三、国家干预受体责任的简要解析
第三章 国家干预主体责任的法理及其经济法适用
第一节 政府经济失误赔偿责任的法理与适用
一、政府经济失误赔偿责任的界定
二、政府经济失误赔偿责任的法理:从若干法哲学理论的视角分析
三、政府经济失误赔偿责任之经济法适用的现实障碍及其克服
第二节 问责制的法理与适用
一、作为法律责任的问责制——经济法上的观察
二、问责制的法理意蕴——基于社会契约理论的分析
三、完善问责制之经济法适用的思考
第三节 余论
第四章 国家干预受体责任的法理及其经济法适用
第一节 超额赔偿责任的法理与适用
一、超额赔偿责任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二、超额赔偿责任的法理分析
三、超额赔偿责任在经济法领域的具体适用
第二节 产品召回责任的法理与适用
一、产品召回责任制度的界定
二、产品召回责任的法理——从预防性法律责任的角度分析
三、强化产品召回责任之经济法适用的具体思路
第三节 小结
第五章 部门法理学视阈中的程序机制变革与经济法责任的追究
第一节 部门法理学视阈中的经济法程序机制变革
一、法律程序机制的变易与经济法程序机制的特殊性
二、经济法责任的可诉性问题
第二节 经济法责任追究的非诉程序机制
一、司法化的经济执法机制
二、社团罚机制
第三节 经济法责任追究的诉讼程序机制
一、经济法上的公益诉讼和特别诉讼
二、经济法诉讼化与经济法的审判机构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 结论
第二节 展望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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