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业内少见的全面反思和建构民法物债二分体系的学术著作,它既是著者主持的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物债二分下的中间权利状态研究》的成果和同名著作,更是其博士毕业之后倾尽心力的第一部独立署名的学术专著。物债二分是民法最为核心的体系特征,然而这一体系特征的合理性与正当性面临着诸多挑战,尤其是近些年,解构论的观点甚器尘上。这些观点将物债二分的民法体系特征视为民法体系僵硬的表现,夸大了坚持这一体系特征障碍民法发展的不良后果,使得学界在是否应当坚守这一体系特征的问题上出现立场犹疑。本书系统回顾了大陆法系主要西方国家和我国在物债二分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批判了极端化民法物债二分体系特征的种种学说,提出以动态系统论即物权性理论为基础,依托拉伦茨教授的类型概念,全面重构物债二分体系的观点。正是在物权性理论的指引下,著者完成了物权体系的强弱物权性、物上之债、具有绝对性的债权、诉讼程序中的债权顺位、关系范畴中被削弱的所有权、债权与物权的规范同态等各专题的写作,以坚实的理论研究成果回应了近些年的解构论观点,为民法物债二分体系的正名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业界全面理解物债二分体系下的民法以及民法学提供了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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