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全面变革,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中国社会变革蕴含的法理是什么?本书以为,中国社会变革,实是“一种法治文明秩序”的生成,而造成“一种法治文明秩序”生成的力量,则是“法与改革”联合结构。
“法与改革”联合结构是一个由“法”与“改革”联结而成的“共生结构”;审视这一共生结构可见,中国社会变革的本质,是一个法权全面建构的过程;中国法的成长史,是法权与国家法良性互动互构的历史,而这一历史就是“一种法治文明秩序”的成长史。由于“法与改革”联合结构的开放扩展特质,“一种法治文明秩序”又表现为面向整个人类的一种永久和平秩序。与此同时,立足宪法审视中国社会变革,又是一个始于《共同纲领》,一直延伸至“八二宪法”的宪法传统形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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