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军,1970年11月生,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河南省特聘教授。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郑州大学联合成立)执行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执行院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河南省人文社科领域首位获得者)。河南省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百名社科理论优秀人才、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第七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河南省四个一批理论人才。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9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文章60余篇,其中部分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或转摘。出版专著9部,其中独著3部、合著6部。获得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省部级科研奖励7次。兼任中国案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河南省委办公厅法律顾问、河南省法官检察官专家咨询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河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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