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第一章 地方立法的创新难题
一 “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质疑
二 “不抵触原则”的判断标准模糊
三 设区的市立法事项范围存在争议
四 “如法炮制”的“景观式立法”
第二章 创制性立法的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 创制性立法的概念界分
(一)创制性立法的概念诠释
(二)立法中“创制”含义的多重性
二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辨析与定位
(一)地方立法的类型划分
(二)创制性立法的对应概念:执行性立法
(三)创制性立法的相近概念辨析
(四)创制性立法在地方立法中的定位
三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理论基础
(一)试验治理理论与国家试错策略论
(二)地方制度竞争理论
(三)地方性知识理论
(四)地方法治观念理论
第三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与创制维度
一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标准
(一)依据性标准
(二)创制性标准
(三)立法目的和原则标准
二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方法
(一)法的非规范性内容中创制性的判断
(二)法的规范性内容中创制性的判断
三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类型
(一)整体型创制与部分型创制
(二)独立型创制和依附型创制
(三)权利义务型创制和处罚强制型创制
(四)地方事务型创制和先行先试型创制
四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创制维度
(一)对权力的创制
(二)对权利的创制
(三)对义务的创制
(四)对责任的创制
第四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现实境遇
一 山东省创制性立法的现状考察
(一)地方创制性立法的数量和层级
(二)地方创制性立法的领域和事项
(三)地方性法规的创制程度
(四)地方创制性立法的体例结构
二 立法事实与制度设计出现偏差
(一)创制性立法的“形式增长”
(二)立法供给难以满足地方需求
(三)立法的“地方”着力不足
(四)创制内容与体例结构选择不匹配
三 地方创制性立法实践暴露出的法治化困境
……
第五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规范上的边界厘正
第六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实践上的效果改进
结语
附表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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