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宏,武汉大学法学学士、法学博士,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师从日本著名刑法学者大谷实教授。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商业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委法律专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等职。曾任职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书记、党委书记,挂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最*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副主任等。
荣获“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北京市先进教师”等荣誉;著作曾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优秀教育成果二等奖”等。代表性独著有《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单位刑事责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日本刑法精义》(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刑法总论问题思考》(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结果本位刑法观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刑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刑法学各论》(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等。译著有《刑法总论》《刑法各论》《刑事政策学》《刑法学基础》《刑法的基础》等。另外,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同志社法学》(日本)等中外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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