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背景
三、研究内容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我国湿地资源面临的困境
第一节 我国湿地资源面临的生态困境
一、湿地面积减少
二、湿地功能减弱
三、湿地污染严重
四、湿地供水不足
第二节 我国湿地保护面临的法律困境
一、我国湿地资源保护立法及文件
二、我国湿地资源保护之具体制度
三、我国湿地保护规范模式及困境
本章小结
第二章 保护地役权制度与我国湿地保护现实的契合
第一节 保护地役权的内涵解析
一、保护地役权的法律界定
二、保护地役权具有私权属性
三、保护地役权是特殊地役权
第二节 保护地役权制度的缘起与发展
一、保护地役权制度的缘起
二、保护地役权制度的立法例
三、保护地役权制度的优越性与局限性
第三节 我国湿地资源保护的应然制度选择
一、我国湿地资源保护制度与保护地役权之比较
二、我国湿地资源保护私法制度模式之可能选择
三、我国湿地资源保护私法制度模式之应然选择
第四节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的制度价值
一、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制度之法理价值
二、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制度之理论价值
三、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制度之社会价值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法律构造之一:基础论
第一节 权利定位之制度基础:地役权功能类型化
一、现行法规范下之地役权功能类型
二、地役权功能类型化法律障碍之分析
三、保护地役权之合理性证成
第二节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之权利定位
一、地役权权利体系之重置
二、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属于特殊地役权
三、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的权利表现形式
第三节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之立法模式
一、单一立法模式评析
二、立体化立法模式之选择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法律构造之二:主体论
第一节 地役权主体展开之制度基础:自己地役权
一、现行法规范下之地役权主体范围
二、地役权主体展开法律障碍之分析
三、自己地役权之合理性证成
第二节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法律关系之供役地权利人
一、湿地所有权主体
二、国有湿地养殖权主体
三、集体湿地承包权主体
四、集体湿地经营权主体
第三节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法律关系之保护地役权人
一、各级政府
二、非政府公益性组织
三、企业
四、其他湿地物权人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法律构造之三:内容论
第一节 地役权内容展开之制度基础:肯定地役权
一、现行法规范下之地役权的内容
二、地役权内容展开法律障碍之分析
三、肯定地役权之合理性证成
第二节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之保护目的
一、保护目的的种类
二、不同主体之目的选择
三、保护目的条款
第三节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之供役地人权利与义务
一、供役地湿地权利人的权利
二、供役地湿地权利人的义务
第四节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之地役权人权利与义务
一、湿地保护地役权人的权利
二、湿地保护地役权人的义务
本章小结
第六章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法律构造之四:变动论
第一节 地役权变动规则展开之制度基础:独立地役权
一、现行法规范下之地役权取得要件
二、地役权取得要件展开法律障碍之分析
三、独立地役权之合理性证成
第二节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取得制度
一、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取得之母权基础
二、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取得之条件要求
三、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取得之原因行为
四、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取得之公示行为
五、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取得之登记制度
第三节 湿地资源保护地役权变更制度
一、供役地权利人的变更
二、保护地役权人的变更
三、权利内容的变更
四、保护地役权的消灭
本章小结
第七章 保护地役权制度模式下湿地资源的生态化利用
第一节 湿地资源生态化利用之合理性证成
一、湿地资源生态化利用的内涵解读
二、湿地资源生态化利用的必要性分析
三、湿地资源生态化利用的可行性分析
第二节 保护地役权制度模式下之湿地碳汇项目
一、湿地碳汇项目的障碍及破解
二、湿地碳汇项目的制度模式选择
三、湿地碳汇项目市场规则的构建
四、湿地碳汇项目的融资担保制度
第三节 保护地役权制度模式下之湿地污水处理项目
一、湿地污水处理项目的发展前景
二、湿地污水处理项目的障碍及解决途径
三、湿地污水处理的制度模式选择
四、保护地役权模式下湿地污水处理项目之主体
五、人工湿地污水处理保护地役权之设立
六、保护地役权模式下湿地污水处理项目的内容
本章小结
附录
一、《保护地役权暂行条例》的条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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