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中国刑法(主要是总则部分)的一般理论,主要包括刑法论、犯罪论和刑罚论三部分,实际是关于我国刑事责任追究的一般理论。
刑法论是关于刑法和刑法学的基本理论。讨论刑法和刑法学的一般概念、体系结构和其他基础性知识;刑法的指导思想、根据和任务;刑法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刑法的解释等基本理论问题。犯罪论部分是关于犯罪及其各种形态的理论。包括犯罪的概念、本质与特征;犯罪构成及其各组成部分要件的阐释;排除犯罪性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形态;罪数形态等。刑罚论部分是关于如何实现刑事责任追究的理论。主要讨论刑事责任的概念、本质和实现方式;刑罚体系;量刑制度;行刑制度以及刑事责任的消灭等。
目 录
刑法篇
第一章 刑法与中国刑法总论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犯罪篇
第四章 什么是犯罪
第五章 犯罪客观方面
第六章 犯罪客体
第七章 犯罪主体要件
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九章 阻却犯罪性的行为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形态
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
刑事责任后果篇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后果概说
第十四章 刑罚的体系与刑种
第十五章 刑罚适用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