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罪
第一章 枉法仲裁罪
第二章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第三章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第四章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第五章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第六章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第七章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第八章 放纵走私罪
第九章 商检徇私舞弊罪
第十章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第十一章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第十二章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第二编 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罪
第十三章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第十四章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第十五章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第三编 徇私舞弊犯罪刑法适用重点规范与解释
徇私舞弊犯罪刑法适用重点规范与解释
附录1 徇私舞弊犯罪刑法适用解释性规范目录
附录2 徇私舞弊犯罪典型性、指导性案例目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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