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绪论
第一章 范式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范式释义
第二节 法范式释义
第三节 哈贝马斯程序主义法范式
第二章 中国法治范式的梳理与反思
第一节 形式法范式与实质法范式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不同领域法治发展的回顾与反思
第三章 沟通主义法范式的证成:本体论阐释
第一节 我国传统与现代法律中蕴含的“沟通”理念
第二节 西方学者关于法律沟通性的代表性阐述
第三节 沟通主义法范式的基础与本质
第四章 沟通主义法范式的证成:运行论阐释之立法商谈
第一节 立法商谈的概念与模式
第二节 立法商谈的类型与规则
第三节 地方立法协商机制的困境及完善——基于立法商谈理论
第五章 沟通主义法范式的证成:运行论阐释之协商型执法
第一节 协商型执法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协商型执法的实现方式
第六章 沟通主义法范式的证成:运行论阐释之商议式司法
第一节 商议式司法的概念与原则
第二节 商议式司法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商议式司法的实现方式
第四节 商议式司法理念之根:以法律规范评价为分析进路
第七章 沟通主义法范式的证成:部门领域阐释
第一节 刑事法领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第二节 民事法领域: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制度
第三节 环境法领域:环境法治的沟通主义进路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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