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融汇法哲学与刑事法的典范之作。
第一编 法哲学与法理论
第一章 现代法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
第二章 社会契约论诸说
第三章 通过启蒙利己主义的法律证立
第四章 道德正确作为法效力的条件——一个认识论上的批评
第五章 规范与制裁——规范制裁模式批判
第六章 批判理性主义与法学——对复杂关系的思考
第七章 启蒙哲学之于宪法的意义:基础抑或潢饰
第二编 刑法基础与刑法总论
第一章 德国刑法学中的法益论——一次批判性纵览
第二章 宪法何以能够振兴实质的法益理论
第三章 人格法益理论与规范的个人主义
第四章 拉德布鲁赫的刑法中的行为概念
第五章 作为法律明确性问题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化
第六章 德国刑法中的紧急防卫之证立:超个人主义、二元主义抑或个人主义
第七章 营救酷刑能否作为紧急防卫被正当化
第八章 救助型紧急防卫的义务
第九章 攻击性紧急避险的正当性根据
第十章 德国《刑法》第34条对个人内部利益冲突的适用可能性
第十一章 根据德国《刑法》第33条免除假想防卫和假想防卫过当的责任
第十二章 电击陷阱案中的未遂起点
第十三章 成功防止犯罪既遂
第十四章 不作为犯通过保持无所作为成立中止未遂
第十五章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问题
第三编 刑法分论
第一章 通过间接正犯的方式实施自杀
第二章 身体伤害致人死亡中的危险关联
第三章 不作为身体伤害致人死亡中的危险关联
第四章 参与受嘱托杀人——判例中的杀人犯罪体系批评
第五章 从消极死亡协助到中断治疗——论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对死亡协助
教义学的修正
第四编 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 不自证己罪原则作为对卧底侦查的限制
第二章 从德国宪法和人权看刑事诉讼中的协商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