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对法理学——这门在任何国家的法学课堂里都难免让学生感到迷茫、枯燥,甚至有点无意义(却大概率是必修)的课程——中的各种理论进行一次尽可能清晰的解释与廓清的尝试。作者试图在本书中以更一般读者都能理解的语言说清楚那些著名前辈法理学家的理论究竟所言何事,他们究竟在争论什么(抑或是在各说各话),以及他们进行工作时所面对的学术思潮、假想的言说对象、暗含的政治话题等语境是什么,同时又避免过度的简单化甚或歪曲。在市面上大多数法理学教科书难免哈特所说的“主要是讲述其他著作讲述了什么”的情况下,本书不失为一本极适合苦于理解法理学理论的内涵与意义的读者的入门指引。
在这个语境中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与经济学运动。法律与经济学试图为判决提出一个基于共识的根据。论证的起点如下:不同的人拥有不同的欲求、目标和价值,但每个人都同意,他们希望自己的欲求得到满足而不愿欲求无法实现,并且他们希望这种满足发生得越多越好。
法律与经济学以这种方式(以及大量的其他方式,某些方式将在下文讨论)追溯到功利主义道德哲学的论证和辩护。简言之,功利主义认为,道德要求从事最大化快乐总量的事情(同时最小化痛苦的总量)。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避苦求乐是所有人类生活的共同的普遍的特点,因为没有理由让你的欲望和快乐比我的或其他人的更受人喜欢,那么社会选择的正确依据是选择那种最大化快乐总量(最小化痛苦总量)的行为。
相比其他道德理论,功利主义的优点是不要求在人与人之间或价值体系之间做出困难的价值判断。然而,试图运用功利主义作为一种有效的社会裁判体系存在大量的问题。对我们的目标而言,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在于衡量和“统计”人们的快乐和痛苦非常困难(如果不是不可能)。(功利主义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道德哲学文本中对此有详细讨论。)
法律与经济学试图保留功利主义的优点——避免做出有争议的价值判断——同时克服其不能作为有效的社会裁判体系的弱点。通过采纳功利主义的“现实欲求”的讨论和将这种讨论置于经济行为的语境中,这种转化发生了。我们如何决定人们想要什么呢? 我们审视他们如何行为:给定人们不同的消遣和花钱方式,审视人们最终做出的选择。例如,如果某人选择每周加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相比不加班享受更多的休闲时光,这个人喜欢挣更多的钱。经济学(一般而言不仅仅适用于法律)建立在“基本假设”之上,即“人们[总]是以理性的方式最大化他们的满足度”。
第八版序言
第一部分 法律理论:问题与可能性
第一章 概述、目标与方法论
法理学中的问题与答案
描述性理论
转化问题
在何种程度上是法律理论?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章 法律理论:一般法理学与概念分析
法律理论的问题
概念分析
可选择的目标
对概念分析的挑战
法律中的界线
结论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二部分 关于法律性质的各种理论
第三章 H.L.A.哈特与法律实证主义
法律实证主义概览
哈特观点概要
承认规则
规则的(和法律的)内在方面
开放结构
自然法的最低限度的内容
包容性与排他性法律实证主义
其他进路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四章 汉斯·凯尔森的纯粹法学
纯粹法学
还原与法律理论
哈特与凯尔森
规范的性质
建议进一步阅读的书目
第五章 自然法理论与约翰·菲尼斯
传统的自然法理论
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时期的理论家
约翰·菲尼斯
自然法理论与法律实证主义
……
第三部分 主题与原理
第四部分 法律理论的现代视角
参考文献
索引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