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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系统论法学新思维
0.00     定价 ¥ 6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100216050
  • 作      者:
    作者:陆宇峰
  • 出 版 社 :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日期:
    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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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本书是国内目前为数不多的以系统论法学为主题的学术专著,作者以准确、简明、平实的语言,从“理解现代法律的新思路”“推进法学研究的新范式”“观察当代法律的新工具”三个内在关联的视角,展现了高度复杂的“系统论法学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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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陆宇峰,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首届优秀博士后,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项目近10项:在《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曾翻译出版《宪法的碎片——全球社会宪治》一书:获2020-2021年度“上海社科新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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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系统论法学”是复杂社会的理论法学新流派,主张将现代法律作为“自创生”的“社会系统”加以观察,颠覆了关于法律功能、法律要素、法律演化、法律效力、法律价值、法律全球化以及法与政治、经济、道德关系的传统理解,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受到重视。本书作者深耕该领域超过十五年,以准确、简明、平实的语言,展现了“系统论法学新思维”。上篇以“新思路”解题,重构系统论法学的学说体系,中篇以“新范式”展开,阐述系统论法学的学术价值,下篇以“新工具”发力,创造性地运用系统论法学研判当代中国的法治发展,包括全球司法治理浪潮下的中国司法、法制改革背景下的网络法律舆论、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治理困境、信息技术的反噬效应及其法治挑战等,令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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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系统论法学新思维》:
  11月30日开始,质疑的声音突然出现:罗尔被指“诈捐”,因为罗一笑的善款早已凑齐,且自费部分仅4万余元,以其经济条件完全能够承担;小铜人公司则被批“带血营销”,通过附条件捐赠,利用网友对罗一笑病情的善意关注扩大公司知名度。更专业的讨论围绕《慈善法》展开:首先,罗尔声称自己的行为是“卖文”,但其文章之所以被大量“打赏”,并非由于给读者带来了精神满足,而是由于网友对作者处境表示同情,因此必须界定为“个人求助”;其次,《慈善法》将“个人求助”行为排除出“慈善”范畴,不适用相关监管程序,使该领域高度依赖缺乏制度保障的人际信任,在互联网环境下更是导致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亟待加以完善;最后,《慈善法》虽然允许“个人求助”,但禁止具有“利他”性质的“个人募捐”,即便是慈善组织的公开募捐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是故罗尔声称将全部赏金捐给贫困白血病儿童的行为,以及小铜人公司的募捐行为,均涉嫌违法。
  所有这些讨论,都在一定程度上涉及信息技术的反噬效应。如果没有用户高达数亿,且通常与移动通信设备捆绑、操作极其便捷的微信,如果微信没有开通电子支付渠道和“打赏”功能设置,或者没有开发“公众号”产品以至于造就了“粉丝经济”,那么“罗尔诈捐”就不可能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但更深刻的技术反噬问题,还在于网络传媒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数字鸿沟”。这个问题,至今只有一篇网文有所触及,该文提到中国还有众多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重病患者只能无助等死,其原因就在于“家人不懂得炒作,不会上网写虚假煽情文章”。剔除情绪化的表述,此文实际上意识到,中国的网络公共领域在善于/不善于利用网络媒体技术的人群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新数字鸿沟”,其影响十分深远。
  1996年,美国前任副总统阿尔·戈尔于创造了“数字鸿沟”一词,主要用于描述信息富有者与信息贫困者之间在“信息硬件和软件的拥有,以及网络的接入、使用、培训等方面的差距”。但“罗尔诈捐事件”真正揭示的,并不是设备、技术或知识层面的传统“数字鸿沟”。罗尔能够获得网友的大量捐助,不仅仅因为他拥有计算机或手机并安装了一款微信软件,也不仅仅因为他作为一名作家写得一手感人肺腑的文章;那些难以得到民间捐助的重病患者并非无法使用能够上网的工具,也并非不能把反映自己或亲友困难的文字上传网络。二者之间真正的数字鸿沟,在于对网络传媒技术造就的新网络文化的不同理解程度。
  熟悉新网络文化的罗尔掌握了微信用户容易接受的短小、煽情文风;洞悉了微信朋友圈独特的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既建立在“好友”关系之上,又通过“好友的好友”迅速扩展,既能够在熟人之间产生“道德绑架”效果,又能够在陌生人之间实现信息的“病毒式传播”;消除了向他人求助的心理障碍和违法顾虑,将自己的行为视为靠本事“卖文”;深谙于打造“十万+”文案的“套路”——与“大号”合作,或者依靠专业机构的商业性营销。可以说,尽管同样拥有互联网软硬件设备,但罗尔是网络传媒技术塑造的信息社会的深度“涵括者”,大量真正遭遇困境的人,则在一定程度上被这个社会系统“排除”了。“新数字鸿沟”之“新”,就在于它形成了一种文化意义上的“涵括/排除”效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网络文化,不理解这种新文化的人,即便能熟练操作信息软硬件,也根本没有生活在信息社会。其结果是,原本旨在促进沟通交流的信息技术,反而加剧了群体之间的隔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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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自序

上篇 理解现代法律的新思路
引言
第一章 “自创生”社会系统理论
第一节 社会系统理论的范式转移
第二节 沟通:社会系统的基本要素
第三节 社会系统的三种类型
第四节 “全社会”的三种分化模式
第二章 社会演化与法律系统的“分出”
第一节 分割社会与原始法
第二节 分层社会与“前现代高等文明的法”
第三节 功能分化社会与现代实证法
第四节 法律的演化:变异、选择与再稳定化
第三章 稳定规范性预期——法律系统的功能
第一节 既有的法律功能学说
第二节 “规范性预期”与“认知性预期”
第三节 法律作为全社会的“免疫系统”
第四章 代码、纲要、程序——法律系统的结构
第一节 代码化:运作封闭与法律悖论
第二节 纲要化:悖论展开与认知开放
第三节 法律作为“条件性纲要”
第四节 通过“程序”的正当化
第五章 司法作为法律系统的“中心”
第一节 现代司法的“决断”属性
第二节 现代司法的中心地位
第三节 “中心”与“边缘”的协同运转
第六章 重新界定“正义”
第一节 自然法学说中的正义
第二节 法律系统中的正义
第三节 正义的纯粹“形式性”
第七章 法律系统与其他功能系统
第一节 系统际的关联模式
第二节 法律与经济
……

中篇 推进法学研究的新范式
下篇 观察法治中国的新工具

中国进入“风险社会”(代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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