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南京大学教授、博导,南京大学美学与文化传播研究中心主任。1989年获市、省级“五四青年奖”,1992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993年被南京大学特聘为教授。长期在澳门工作,担任澳门科技大学特聘教授、博士导师、人文艺术学院创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澳门电影电视传媒大学筹备委员会专职委员。曾任中国民主同盟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国华夏文化促进会顾问、国际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澳门比较文化与美学学会创会会长等。出版“生命美学三书”、“潘知常生命美学系列” (十三卷)等约九百万字的美学专著,在《文艺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百多篇。1993年提出的“中国美学精神”,2007年提出的“塔西佗陷阱”,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和2014年在重要讲话中均曾予以关注,后者目前网上搜索量为299万条,被称为:“一个中国美学教授命名的政治学、传播学定律”。1985年提出“生命美学”,并创立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出现的第一个美学学派——生命美学学派,目前网上搜索量为4490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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