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如果有人问哲学是什么,我们可以一言蔽之:哲学即是智慧,是关于人生的智慧。哲学亦是思想之精粹,也是思想的思想。哲学方是反思,哲学精神是批判,哲学经过批判与反思阐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知者,智也。所谓“智者”之智在于自知。智慧乃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存在。故《老子》开篇即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智慧一旦被说出来了,也成为一种可以言传身教的知识。智慧不是知识,说出来的智慧才是知识。智慧之智不是知识之知。在中国里,知通智。知是与知识、智慧、理智、良知等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是相同、相似或者相通的。我们知道,人类之知,心知之知,既包括智慧之智,也包括知识之知。心知之知是原始意义的广义上的知。心知之知大致可以分为四大类型:一是自然科学知识,是对于自然现象的感知,属于感的经验积累,也是知的理论认知。二是社会伦理道德,是对于社会秩序规则的记述质的知识形态和经验的积累。三是历史知识,是关于历史人物、事件的记述和经验积累。四是哲学,也是中国古代称为道、心、理一类的东西,是属于形而上的东西,包括逻辑与形式方面的知识,多指经验形态的知识。还可以进行如下分类:一是感知识,即是经过感官获得的经验知识。二是通过心灵活动获得的理知识。三是通过对历史人物、事件的分析、归纳而形成的知识。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历史不会重复,但是可以重演。如同2000年春晚小品《钟点工》里的一句台词:“你把马甲脱了,我照样认识你。”历史是会换上新衣登台的。况且,买“皇帝的新衣”的勾当从来未曾歇业过。四是逻辑学知识,即是对思维活动的认知。亚里士多德是西方逻辑学之父。他创立了范畴理论、直言命题理论和三段式理论,创建了古希腊形式逻辑体系。这些与我国先秦墨家、名家创立的名辩逻辑都是人类思维规律研究的重大历史成果。现今公认的逻辑学的基本规律主要有逻辑四律,包括亚里士多德的思维三律,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莱布尼茨提出的充足理由律。莱布尼茨对充足理由律是这样表述的:“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实的或实在的,任何一个陈述如果是真实的,必须有一个为什么这样而不那样的充足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常常是不能为我们所知道的。”1一般认为,知识的形成主要有三条重要途径:一是从设出发的求证。没有设,不可能产生理论。二是惯、常识的形成。三是实践的探索。或者说,经过实践获得经验进而形成理论。所以我们说,实践是探索真理的道路,也是检验真理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