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中自组织的参与在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参与度、服务面和实效性方面作用凸显,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力量。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要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支持农民自发组织文体活动”。202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中提出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面和实效性”方面,要“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培育一批扎根基础的群众文艺团队”,在促进乡村文化振兴中,要培育“乡村文艺团组”和鼓励“乡村自办文化”。乡村文化自组织由农民“自创、自办”,在优化乡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促进乡村文化振兴上具有其独特的内在优势。它作为乡村文化建设的内生力量,可以与政府协同建立一种上下联动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有效对接农民群体的文化需求偏好,并协助政府部门建立一种良性的乡村文化治理机制,共同构建乡村社会的文化共同体,维护乡村社会发展的文化生态秩序。促进乡村文化自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对于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和强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以云南省乡村文化自组织为研究样本,对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中文化自组织的居民参与方式、参与意愿、参与效果以及参与机制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通过对农村居民开展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数据,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主要回答以下5个核心问题:(1)乡村文化自的基本属性、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是怎样的?(2)农村居民参与乡村文化自组织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有哪些?(3)如何合理有效的评价乡村文化自组织的服务质量?(4)农村居民对乡村文化自组织的文化服务评价如何?(5)如何提升乡村文化自组织的服务质量?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