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晚期的休闲审美思想》:
一 自下而上的戏曲复兴
明建国之初,为禁元代奢靡之习,太祖针对士大夫和民间采取了近乎严酷的禁戏政策:“洪武六年二月壬午,诏礼部申禁教坊司及天下乐人,毋得以古圣贤帝王、忠臣义士为优戏,违者罪之。先是,胡元之俗,往往以先圣贤衣冠为伶人笑侮之饰,以侑燕乐,甚为渎慢,故命禁之。”因此明代初期戏曲创作一度进入沉寂状态。何良俊指出当时的情况是“士大夫耻留心辞曲”。明代初期的代表作家,虽然可以列出陈沂、陈铎、王九思、康海等诸人,但是稍有知名度的康王二人真正开始写作是在正德年间。以朱权、朱有墩为代表的宫廷作家,所作多为应景的节义、庆贺和神仙剧,对后世影响不大。弘治、正德开始,戏曲艺术开始复兴之路。其首先得益于戏曲的草根性质,明代中晚期戏曲复兴道路走的是自下而上的传播之路。明代中晚期城市经济的发达,促成明代中晚期市民文化的繁荣,戏曲是其中重要一环。正是因为戏曲在民间文化里的强大力量,尽管统治者采取了严格的禁戏政策,但是帝国的统治显然难以深入更为底层的村落市井,即使是在明前期,流传于民间的戏曲文本迄今为止发现的就有上百种。
其次,文人之好是戏曲复兴的重要原因。朝廷虽有禁戏政策,但所禁对象限制在朝廷命官。谢肇淛有说“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而且随着世风演变,朝廷对于观戏以及戏曲表演的管制多是变为一纸空文。观戏度曲在明代中叶以后成为文人休闲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不少家有余财的文人士大夫家中都养有家乐。元代戏曲家大多是沦落市井的下层文人,明代则不同,其涉及文人群体的各个层次。第一类是仕途不顺的致仕文人。康海状元出身,王九思以文才人翰林,都因为刘瑾案被免,闲居家中。王衡出身首辅之家,仕途不顺,抑郁终身。汤显祖少年成名,却在三十四岁才中进士,后虽多次出仕,都是沉沦下僚,最终自退隐居。李开先因为抨击内阁而被削职,在四十岁的盛年时期即闲居家乡。第二类是仕途亨达者。比如陈铎世袭济州卫指挥,丘溶是景泰间进士,曾官至太子太保兼文渊阁大学士。第三类是布衣文人。其中有家资殷实者,比如徐霖、梅鼎祚和张岱,也有营生艰难、疲于生计的清客山人,如梁辰鱼和徐渭等。
戏曲成为当时致仕文人和未入仕途的普通文人闲雅生活的重要内容,对于明代中晚期戏曲的复兴和发展意义重大。首先是提升了戏曲艺术的地位。康海、王九思两人在被罢免官职后闲居在家,潜心研究北曲,在曲中寄托幽居之郁志,将诗言志的功能移植到曲艺上,这直接提升了戏曲艺术的精神品格。其次,戏曲艺术成为文人怡情养性的重要载体。《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六“好事家”条有指出:“嘉靖末年,海内宴安,士大夫富厚者,以治园亭、教歌舞之隙,间及古玩。”可见对富裕文人来说,置办家乐和“治园亭”、鉴赏“古玩”等同为人生之乐事。以张岱为例,据《陶庵梦忆》卷四《张氏声伎》记载,张家先后办过六个家班,“可餐班、武陵班、梯仙班、吴郡班、苏小小班、茂苑班”。梅鼎祚终身不仕,以编书作曲为乐。生于富贵之家的梅鼎祚,显然把娱乐功能赋予了戏曲。戏曲的写作和表演作为文人怡情乐性的重要手段,文人的创作极大提升了戏曲文学的文学性,使得其风格逐渐倾向雅致,汤显祖“临川四梦”代表文人传奇发展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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