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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我国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研究
0.00     定价 ¥ 56.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19781552
  • 作      者:
    作者:徐庭祥|责编:李群//赵雪慧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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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作者在对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进行关注的过程中发现我国现行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存在一个共通的问题,即多将本属法律问题的证据制度导向法官自由裁量。作者认为,由于我国行政诉讼目前尚未能形成完善的证据制度,却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过度的强调了举证责任分配、证明标准等证据制度的灵活性,取向于法官自由裁星,导致司法实践中产生一些弊端,从而提出应当以体系化提升法治水平作为我国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完善的目标,使证据制度回归其法的本质,提升证据制度的法之安定性,为行政诉讼案件的事实认定活动提供更加稳定的预期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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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我国行政诉讼的事实调查模式
第一节 事实调查模式及其典型类型
一、事实调查模式从诉讼模式的分离
二、辩论主义的制度内容、理论根据与实践类型
三、职权探知主义的制度内容、理论根据与实践类型
四、辩论主义与职权探知主义的根本区别
第二节 我国行政诉讼事实调查模式的问题
一、理论认识不统一
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我国行政诉讼事实调查模式的辩论主义定位
一、行政诉讼事实调查模式的比较法研究
二、我国行政诉讼事实调查模式的实然:辩论主义
三、我国行政诉讼事实调查模式的应然:辩论主义
第四节 我国行政诉讼辩论主义模式的完善
一、进一步完善辩论主义的制度内容
二、对辩论主义的补充
第二章 我国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第一节 举证责任的涵义及相关概念
一、客观证明责任与主观证明责任
二、抽象证明责任与具体证明责任
三、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涵义
四、客观证明责任与主观证明责任作用于事实认定的实际过程
五、举证责任的转换、转移和倒置
六、举证责任与事实调查模式的关系
第二节 我国行政诉讼客观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
一、我国行政诉讼客观证明责任分配的法律空白
二、填补法律空白的路径选择:找寻基本准则而非法官裁量
三、传统实质性分配标准理论不能作为基本规则
四、以规范说作为基本规则
五、规范说的行政法重述:以行政职权为中心
六、基本规则与现行制度的关系
七、基于基本规则对我国行政诉讼客观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的完善
第三节 行政诉讼客观证明责任分配基本规则的应用
一、指导案例101号的证据法疑义
二、指导案例101号对“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举证责任分配
三、指导案例101号规定原告提交“初步证据”的法律效果与法律依据
四、实体法对证明活动的规范
第三章 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第一节 多元论及其弊端
一、多元论的主张与理由
二、多元论的弊端
第二节 建构我国行政诉讼一般证明标准的根据
一、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当具备法之安定性
二、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具有独立性
第三节 法系差异背景下我国行政诉讼一般证明标准的法理定位
一、证明标准法理的法系差异
二、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法理定位——大陆法系的真实确信理论
第四节 我国行政诉讼一般证明标准的建构
一、以法定的证据确凿标准作为建构一般证明标准的制度资源
二、基于真实确信理论对证据确凿标准的建构
第五节 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由多元论向一元分层论的转向
一、一般证明标准分层化的方式
二、一元分层论的应用:重新审视“廖宗荣案”
三、结论
第四章 我国行政诉讼的特殊证据规则
第一节 证明妨碍规则
一、我国现行证明妨碍规则的不足
二、证明妨碍规则法理基础的理论主张
三、我国行政诉讼证明妨碍规则的法理基础
四、制定我国行政诉讼证明妨碍规则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法院酌定赔偿额规则
一、法院酌定赔偿额规则与特别证明妨碍规则同时适用的排除
二、法院酌定赔偿额规则与证明妨碍规则的同时适用及其弊端
三、法院酌定赔偿额规则的法理性质与我国定位
四、对法院酌定赔偿额的审级监督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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