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个人信用分的基础问题
第一节 个人信用分的溯源与演进
一、从信用评价到个人信用分
二、个人信用分的基本生产流程
第二节 个人信用分的运用
一、个人信用分在经济领域的运用
二、个人信用分在社会领域的运用
第三节 个人信用分的属性
一、个人信用分具有个人征信的本质属性
二、个人信用分与其他领域个人信用评价的差异
三、大数据应用对个人征信的改变
第二章 个人信用分对征信规制机理的冲击
第一节 个人征信的法律规制机理
一、协调个体权益与公共利益的规制理念
二、保护私益的应然原则与强调公益的实然原则
三、立基于传统征信行为方式的个人征信制度
第二节 个人征信规制机理的失范
一、宏观层面:理念升级导致的征信原则适用困难
二、微观层面:个人信用分的具体指引难点
三、核心冲突:主体权益保护与个人征信制度的失衡
第三节 个人征信规制机理的更新
一、守成:保护信息弱者的宗旨
二、破旧:重视市场竞争的价值
三、立新:激励技术发展的功能
第三章 信息获取环节的信息处理制度局限与优化
第一节 信息处理行为的制度局限
一、征信管理制度的信息处理规则滞后
二、人格权制度难以保护被评价者权益
三、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针对性欠缺
第二节 信息处理制度局限的原因
一、具有开放性的信用概念
二、缺乏约束的平台信息处理行为
第三节 信息处理行为的制度优化
一、制度优化的基本理念
二、个人信用分的信息处理原则
三、个人信用分的信息处理合法基础
四、个人信用分的敏感信息处理规范
五、数字信用共治中的信息处理规则
第四章 评分生成环节的算法应用制度局限与优化
第一节 现行产品致害赔偿机制的局限
一、产品责任制度的适用问题
二、责任保险制度的难以适用
第二节 产品责任与算法规制融通的方案
一、需要改造填补实际损害的产品责任制度
二、构建保护预期利益的信用评价算法规制
第三节 信用评价算法应用的三级法律机制
一、以信用评价算法规制制度为核心
二、以信用评价算法产品责任制度为辅助
三、以信用评价算法致害救济基金为补充
第五章 评分应用场景中的滥用行为及其规制
第一节 个人信用分应用中的滥用行为
一、被评价者虚构信用
二、平台可能限制或排除竞争
三、行为人实施消费信贷欺诈
四、数字信用共治中的滥用行为
第二节 个人信用分应用中的规制困境及其成因
一、被评价者的诉讼渠道不畅
二、诉讼渠道不畅的成因
第三节 个人信用分应用行为的新型规制机制
一、针对数字市场基础设施的治理措施
二、面向新型征信市场的多元治理结构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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