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释例》与《春秋左传集解》二书,一经一纬,互为表里。杜预认为《春秋经》条理应以《左传》为准绳,《左传》义例当以“凡例”为旨归。《左传》称“凡”的一共五十例,其中不同的有四十九例,这些都是周公留下的文法,是鲁国旧史遗存的旧章。孔子根据这些凡例而删削《春秋》,从而使得《春秋》成为上下条贯、微言大义的通代之典。《左传》中称述的“书”、“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之类,都是用来引出与鲁史书法不同的新文例,发覆《春秋》大义的语辞,所以称之为“变例”。另有鲁史没有加以记录,但合于孔子之意的事例,《左传》也记录下来,以此发明孔子的旨义。如果不是通过文例的互相比较,就没法弄明白孔子寓于《春秋》文辞之间的褒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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