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法律解释问题归根结底是法律解释权问题,研究法律解释权是对法律解释研究的深入。本书对法律解释权的模式进行深度挖掘,纵览古今中外法律解释制度的流变及其特点,对其进行细化剖析,微观考察,总结其共性,阐释其个性,用相对统一和集中的理据阐幽发微,对法律解释的主体、形式、过程及其结果展开了中西交融的全面审视。
本书中的法律解释,仅指法官在审判案件过程中进行的具体司法解释。尽管研究法官法律解释权的文献很多,但是从模式角度进行的研究较少,而跨越西方两大法系、以较宽广的视野研究法律解释权模式者更少。既有研究大多只是将法律解释权模式分为否定法官造法与肯定法官造法两种模式,至多进一步划分为三种或四种模式。在此基础上,本书通过理想类型的研究方法分析建构出五种法律解释权模式:一元模式、二元模式、三元模式、四元模式和多元模式,并且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对这五种模式的现实映照、理论基础、利弊优劣、适用前景和发展演变规律进行了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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