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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民法典总则编一本通
0.00     定价 ¥ 49.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19757625
  • 作      者:
    编者:张新宝|责编:黄倩倩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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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为更好地帮助法官、律师、教师及其他法律实务工作者和研究者研究学习《民法典》总则编,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快速、有效地查找相关法律规范,法律出版社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依据《民法典》“总则”法条为脉络,精心编成本书。本书在汇编所涉的规范性文件的类别上开列了以下栏目:(一)相关法律条文;(二)相关行政法规;(三)相关司法解释;(四)相关指导案例。不仅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司法解释进行了归纳整理,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部分与民法典总则编关系密切的指导性案例,也收录于“相关指导案例”栏目中。 可以说,本书是学习和适用《民法典》总则编的超实用和便捷的工具书,特别适合法学教学辅导及法律实务工作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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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根据
第二条 调整范围
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平等原则
第五条 自愿原则
第六条 公平原则
第七条 诚信原则
第八条 守法原则
第九条 绿色原则
第十条 法律适用
第十一条 优先适用特别法
第十二条 效力范围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第十四条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第十五条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
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保护
第十七条 成年年龄标准
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一条 八周岁以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与恢复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住所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间法律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
第二十八条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 遗嘱监护
第三十条 协议确定监护人
第三十一条 监护争议解决程序
第三十二条 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担任监护人
第三十三条 意定监护
第三十四条 监护职责
第三十五条 履行监护职责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资格撤销后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继续负担
第三十八条 恢复监护人资格
第三十九条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
第四十一条 下落不明的时间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职责
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变更
第四十五条 失踪宣告撤销
第四十六条 宣告死亡的条件
第四十七条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关系
第四十八条 宣告死亡日期的确定
第四十九条 被宣告死亡期间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五十条 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 宣告死亡、撤销宣告死亡对婚姻关系的
影响
第五十二条 撤销死亡宣告对收养关系的影响
第五十三条 撤销死亡宣告后返还财产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
第五十五条 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 “两户”债务承担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七条 法人定义
第五十八条 法人的成立
第五十九条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十条 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
第六十三条 法人的住所
第六十四条 法人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 法人登记不实的对外效力
第六十六条 公示登记信息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分立后的权利义务享有和承担
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原因
第六十九条 法人解散情形
第七十条 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义务
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与清算组职权
第七十二条 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处置与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 法人破产清算
第七十四条 法人分支机构
第七十五条 法人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七十六条 营利法人的定义和类型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登记
第七十八条 营利法人营业执照
第七十九条 营利法人的法人章程
第八十条 营利法人权力机构
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执行机构
第八十二条 营利法人监督机构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出资人滥用权利的民事责任
第八十四条 营利法人关联交易
第八十五条 决议的撤销
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应履行的义务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八十七条 非营利法人的定义与类型
第八十八条 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取得
第八十九条 事业单位法人组织机构
第九十条 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取得
第九十一条 社会团体法人章程和组织机构
第九十二条 捐助法人资格取得
第九十三条 捐助法人章程和组织机构
第九十四条 对捐助法人的监督
第九十五条 公益性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处置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九十六条 特别法人类型
第九十七条 机关法人
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终止
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第一百条 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第一百零一条 基层性群众自治组织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的定义和类型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登记与批准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债务承担规则
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代表人
第一百零六条 非法人组织解散事由
第一百零七条 非法人组织解散清算
第一百零八条 参照适用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人格权
第一百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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