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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典型行政案件裁判观点(20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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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19749132
  • 作      者:
    编者:李广宇|责编:许睿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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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而决定司法公信力的,不是裁判的结论,而是裁判的根据。第四巡回法庭首创了“对话式裁判文书”,在系统内、学术界,乃至社会上,都产生了一定影响。本书所收百篇裁判文书,就充分体现了“对话”的特点。通过充分说理论证,对原告资格、被告适格、诉的利益、行政行为的可诉性、诉讼类型化、既判力等疑难、复杂、热点问题进行了精辟阐述。涉及土地征收、行政协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赔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等重要领域。涵盖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与受理、审理与判决、复议与诉讼的衔接等各个环节。对于法官、律师、当事人、行政机关、高校师生均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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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受案范围
信访制度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相互独立、相互分离
——杨中国诉枣阳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并请求行政赔偿一案
多阶段行政行为与共同诉讼
——颍上县恒运矸石厂、安徽省颍上县凯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颍上县古城镇金伟洗煤厂、绳海涛诉颍上县人民政府行政决定及行政强制一案
具体处理行为的识别标准
——黄绍花诉辉县市人民政府提高抚恤金标准一案
地方人民政府的组织实施行为是否可诉?
——王小五诉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一案
给付之诉与给付请求权
——杜三友、李立有、胡高荣、史海斌、成引龙等804人诉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不履行给付待遇一案
针对“告知送达”等程序行为不能单独起诉
——李小征诉河南省人民政府未依法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违法一案
程序行为不能单独诉请撤销
——陈银花诉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告行为一案
行政机关的协助执行行为
——皖东三宝有限公司诉明光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登记一案
履行法定职责之诉的要义
——李清林诉安阳市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一案
一般给付之诉与行政首次判断权
——太湖县海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诉安庆市人民政府、太湖县人民政府行政决定及补偿一案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内部审批行为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
——冀长清诉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行政批复一案
作出征收决定的前置阶段性行为不属于最终的行政决定,不直接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沙玉芝诉萧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案
将房屋所在小区认定为棚户区的行为,没有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产生实质性影响或造成实际的损害
——陈中杰等诉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行为一案
层级监督的可诉性
——佘成诉湖北省人民政府不履行医疗行政监管、处罚职责一案
规划和规划行为是否可诉
——艾年俊诉黄石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批准一案
行政诉讼法实施前法律未规定由法院受理的案件
——王玉春诉长治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
二、管辖
移送管辖的前提是案件已经受理
——童传霞诉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及安徽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
共同被告中的级别管辖
——侯峰诉太和县人民政府、太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制拆除及行政赔偿一案
三、诉讼参加人
征收决定与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刘海英诉洛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批复一案
投诉举报行政案件的受理与审理
——梁志斌诉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行政监察及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
“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理解与适用
——汪年流诉绩溪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登记一案
行政诉讼当事人能力及其认定
——淮阳县第二化肥厂诉淮阳县人民政府、淮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房屋行政登记一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当然由使用权人的继承人直接继承
——冯宝珠、冯珠子诉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
一般债权人是否可以对公司股权转让批准行为提起诉讼
——贺宗玉诉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准国有股权转让一案
原告在何种情况下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
——张河生诉鲁山县人民政府为栗国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一案
当事人对相邻权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行为才能提起诉讼
——梁新玲诉淇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
具有较为广泛社会影响力的行政行为,应赋予蒙受最直接最严重不利影响的对象诉权
——张晓青诉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原所有权人对房屋被征收后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具有利害关系
——熊宗强诉宜昌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及行政复议一案
举报人一般不具备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王守金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规范性文件审查一案
直管公房的承租人与公房强制拆除行为具有利害关系
——刘雪娜诉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驿城区人民街办事处行政强制拆除一案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当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成员死亡,未在土地承包登记材料上登记为家庭成员的继承人不能通过继承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管永恒、管素红、崔忠庆、崔双忠诉山西省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山西省长治市国土资源局郊区分局土地行政审批一案
业主提起诉讼的原告资格
——程雅健等诉平遥县人民政府、平遥县国土资源局、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行政登记一案
土地租赁权人与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注销行为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高和平、韩孝朋诉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一案
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请求补偿的主体资格
——咸丰县蕊华养殖专业合作社诉咸丰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补偿一案
公司股东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就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周良文诉浠水县人民政府、浠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登记一案
当事人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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