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沿着“理论研究—实证研究—规范研究—比较研究—对策研究”的思路,系统研究了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促进法律机制并提出以下核心观点:一是认为我国农村消费信贷面临制度困境,即对信贷机构的激励不足而“惧贷”,约束太少而“惜贷”;对信贷客户的激励不足而“不贷”,约束太多而“难贷”。二是主张基于农村消费信贷的正外部性,应该对信贷双方进行法律激励;基于农村消费信贷的负外部性,又必须对信贷双方进行法律约束。三是认为促进农村消费信贷,需要对农村消费信贷双方进行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规制。对信贷机构进行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规制,旨在实现其赢利性与普惠性的平衡;对信贷客户进行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规制,旨在实现其信用性与受益性的平衡。四是认为国外促进农村消费信贷的制度经验是注重对信贷双方进行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规制。五是总结了激励与约束协同规制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即对信贷客户的约束可以对信贷机构产生激励,对信贷机构的约束可以对信贷客户产生激励;对信贷客户的激励必然要求对信贷机构进行约束,对信贷机构的激励必然要求对信贷客户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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