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洛克的高祖,威廉·洛克爵士(Sir william Locke),据说是“亨利八世在位时最伟大的英国商人”。作为绸布商,他经营丝绸和天鹅绒生意;这项生意由他的儿子尼古拉斯(Nicholas)继承下来。尼古拉斯从多塞特郡的巴克兰牛顿(Buck—land Newton,D13rset)移居萨默塞特郡的潘斯福德(Pensfor(i),在那里他生意兴隆,到英格兰西部各个村庄收购呢绒织品,并行销海外。尼古拉斯育有二女(弗朗西丝和安妮)四子。长子约翰生于1606年,没有跟随父亲做布匹贸易,而是转攻法律;次子彼得(1607-1686)最初做皮匠,后来做地主为生;三子爱德华(1610-1663);幼子托马斯(1612—1664),在布里斯托成为富裕的啤酒商。据说所有这些孩子“为人处世,皆为典范”。
1630年7月,23岁的约翰与艾格尼丝·基恩(Agnes Keene)成婚,艾格尼丝比约翰年长十岁,据说是位“极其美丽的女人”。她的家庭就在威灵顿本地,距潘斯福德大约十英里,家族成员中不少人有地有房。她的哥哥既继承了父亲埃德蒙的名字,也继承了他的皮匠生意;另一个兄弟约翰则是律师(attorney)。
约翰和艾格尼丝·洛克结婚一年之后,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约翰·洛克,生于1632年8月29日;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彼得在婴儿期就夭折了;三子托马斯出生于1637年8月。在整个婚姻生活中,约翰和艾格尼丝一直居住在尼古拉斯·洛克给他们的房子里,房子位于贝鲁顿(Belhlton)。他们的儿子约翰却不是在这里出生的,而是生于艾格尼丝的祖父母家,位于威灵顿。祖父母的这座房子。后来由她的兄弟居住。一直保存到维多利亚时代,紧邻教堂北侧,约翰出生那天就是在这座教堂里洗礼的。
老约翰·洛克起初是太平绅士的书记员。太平绅士中有一位亚历山大·波帕姆(Alexander Popham),既是大地主,也多次担任巴斯地区的国会议员。后来老洛克以律师为业,负责过郡里的排水系统。父亲留下的土地和房产的经营也花了他一些时间。他把二十多年来的这些营生和他操心的事儿的具体情况都记在笔记本上,其中包括当地巡回审判案件及其陪审团、法庭宣誓形式、租金收据,以及税收负债清单。
关于艾格尼丝对儿子约翰的影响,我们所知甚少。洛克后来说,她是一位“非常虔诚的女人,充满爱心的母亲”。在给父亲的信中提到母亲时,他只是请父亲“记住我对母亲少得可怜的责任”。父亲对洛克的影响,我们知道得更多一些,也许有迹象表明父亲的影响更强。多年以后,玛沙姆夫人记载说:“我常常听说,他颇具才垡”——
洛克先生提到他的父亲时,从来都是充满尊敬,饱含深情……他父亲在他幼年时,总是率先垂范,所以洛克先生一说起来,就对此称颂不已。他小时候父亲对他很严肃,让他满怀敬畏,保持距离;直到他长大成人才逐渐放宽了那种严肃,直到他学会严肃地做人,像朋友似的同父亲相处融洽……他告诉我,他父亲在他长大成人后,郑重地请他原谅,因为父亲曾在他幼年时盛怒之下揍过他一次,而他的过错还不至于遭到那种程度的惩罚。
在洛克的回顾中,他是认可这种培养方式的,其证据不只是上面的记述,还可见于他在临终前发表的关于儿童抚养著作中所做的评论。他在书中说,许多父亲犯了双重错误,那就是在子女幼年时溺爱而放纵,及至稍长愈加严厉而矜持。这往往会产生“父子之间的敌视”。如果在儿子长大以后要与之建立友谊,则幼年期严格的纪律和严厉应逐步放宽,父亲要为正在成熟的男孩“变得更加亲近”提供机会。我们不知道洛克年幼时的想法是怎样的,但父子关系长期以来确实一直很好,洛克写给父亲的那些诚恳热情的书信,就见证了“多年父子成兄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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