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居民参与村民自治的行为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揭示当前村民自治的参与现状及具体的行为特征,并探讨村民自治参与行为的影响机理,从而为促进村民自治参与提供依据。
基于研究目的,《山东省农村居民参与村民自治的行为研究》在总结村民自治参与行为相关文献资料及重要理论的基础上,对村民自治过程中涉及的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构建了农村居民参与村民自治行为的驱动机理理论模型,并对模型中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假设。根据计划行为理论的变量测量方法,对研究涉及变量进行量表设计,编制了《农村居民村民自治参与行为影响因素调查问卷》,并按照随机分层抽样方法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菏泽市定陶区、临沂市沂南县3个县(区)中的400名受访者进行了调查。统计分析当前农村居民参与村民自治的行为现状,探讨群体特征对参与行为的具体影响,并基于结构方程模型、多元线性回归验证理论模型中的心理认知变量与阶层地位变量对各维度村民自治参与行为的影响效应进行研究。最后在对比不同类别村民自治参与行为影响因素差异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根据研究结论,《山东省农村居民参与村民自治的行为研究》提出几点促进农村居民参与村民自治的对策建议:促进村民自治各维度的均衡发展,重点关注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参与情况;关注重点人群的村民自治参与,实行多元化的参与激励措施;加强村民自治的宣传动员,提升农村居民的心理认知水平;加大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支持力度,发挥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提高村民自治的经济、教育等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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