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南族》:
现代毛南族 政治建设——人民政权的建立 1949年11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思恩县城,成立了思恩临时治安委员会,全面接管思恩县的社会治理工作。在思恩县临时治安委员会的领导下,毛南族地区先后建立起各级人民政权,毛南族人民从这时起有了真正代表人民愿望的政府,开始步入了自己当家做主的新时代,毛南族人民在自己的政府领导下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之中。1950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思恩县委员会及思恩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随后县辖区、乡两级政权相继建立。区设正、副区长,下设民政、农会、青年、妇女等部门机构,各乡政府也依照区政府组织结构做了相应的调整,农会、民兵、青年、妇女等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整个政府机构有效地运转起来。
土地改革是新中国成立后为顺应国家的建设、解放生产力而进行的土地革命运动,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最重要的举措。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2年初,毛南族地区开始进行土地改革。根据毛南族地区的具体情况,土改工作侧重于坪坝田垌地区,如下南、中南、堂八、坡川等地方。在这些地方对地主阶级进行清算,没收土地,没收财产,对这些土地、财产进行重新分配。而在山区垌场,土地是村民自己开荒所得,各户以开荒种地为主,所以只作阶级划分,不分土地。如景阳、柴门、希远、下塘等村。土改在工作队贯彻执行党中央“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彻底消灭地主阶级”的方针下,得以顺利完成。
土改工作完成,新中国的建设进入到社会主义改造新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同步进行的。农业改造体现在互助组、合作社、高级农业社的逐级互助合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毛南族有互助帮工的传统,在坪坝田垌地区进行农业改造较为顺利,在山区由于田地少又分散,不利于水利设施的修建,人们互助亦不便利,所以互助社发展较为缓慢。1956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1956至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毛南地区各乡社纷纷依据党中央的农业发展方针制订发展规划,农业社与农业社的合作、合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高级农业社纷纷成立,利益分配制度由土地分红转向按劳分配,毛南族人民基本上加入了高级农业社,社会主义农业改造在毛南族地区基本完成。
新中国成立之前,毛南族地区没有工业,只有手工业和私人商业。手工业和私营商业主要分布在乡镇聚居区。1955年下南乡的缝纫、铁工、木匠等手工业者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自愿组合成立了生产合作社,个体的手工业者结合成一个生产单位,有效地推进其生产力。
毛南族地区的私营商业不是很发达,其特点是外地流动商贩多,本地开商铺的少,有不少流动摊贩兼职农业或手工业。依据“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对这些私营商贩进行改造,主要是将部分私商安排在供销社和合作社商店,部分私商安排在农业社和手工业社,将他们的经营、生产纳入国家经济规划体系中。
“文革”使毛南地区政治建设停滞。1980年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县实行,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制,成立乡镇政府,以适应改革开放的发展。1986年11月1日经国务院同意正式成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进一步提升了毛南族人民自我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经济建设 新中国成立之前,毛南地区的经济局限于农业、手工业、私营商业,手工业大都集中在缝纫、木匠、铁匠、石匠等,以各户独立生产为主,没有规模化、集体化的生产模式。商业以个体流动摊贩为主,缺乏经营规模。没有工业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毛南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兴修水利,解决毛南地区缺水困难,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下南乡修建蓄水6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4座,盘山水渠100多条,防洪渠道15条,基本上实现了旱涝保收。
毛南地区由于地处群山之中,没有工业,手工业也是作坊模式。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陆续建立了一些小型工厂,如农具加工厂、食品加工厂、榨油厂等,这些工厂生产的产品都与人民的生活需求息息相关。水电站的建立改变了“牛角木照明,木头碓舂米,牛拉磨榨油”无电可用的历史。这些工业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毛南族人民的生活质量。
民国以前毛南地区的商贸大都是流动摊贩,开商铺的极少,商品交易也主要以手工业产品和本地农副产品为主。新中国成立后,国营供销社建立起来,在供销社的构架内设立日用百货、食品、农机产品等门市部,全面支撑起毛南地区的商贸流通。
改革开放后,毛南地区经济建设全面发展。联产承包制解放了农民的生产力,果树栽植、猪牛蓄养渐成规模,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工业已由加工厂类型向电力、矿产、建材等股份制公司、集团公司发展,有国营、集体、民营三种体制企业。随着时代的发展趋势,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对商业的认识不再局限于物质的流通、交易,而是把商业与工业、农业、旅游、文化、教育等行业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覆盖面广阔的服务业。毛南族地区的经济建设随着时代的潮流滚滚向前。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