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民论》:
世界,你我他都曾来过;关键是世界,你我他可曾理解。生态公民对世界的进入,是以自然界在地球领土的存在为根本,伴随着生态环保意识而始终。生态公民是珍爱自然、滋养地球的世界公民,是崇尚新生产方式、新生活方式与新思维方式的绿色公民,是更主动、更积极地追求21世纪生态文明的未来公民。生态公民能否在世界视野中真正成为大自然的主人翁,这个问题立足于生态公民的实现程度。
生态公民以谦卑的观念认识到任何人都不是世界的绝对主宰者,高歌挺进的西方工业文明体系,在资本积累的扩张冲动及技术革新的生产力驱动下,把自然界的存在物似乎毫不留情地对象化为人类的被征服者,对环境妄加影响的可能逐渐转换成负面事实。如果说对自然的敬畏与尊重是一种生态理性的存在,“但进入技术化时代的人类却有足够的能力使自然环境发生大规模的改变。一部分出于无知,一部分由于不稳定的、无计划的社会增长,我们笨拙地、错误地使用了这些能力;但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由于我们对抗性地拒绝参与环境,拒不接受环境和不主动适应环境。我们以环境的叛逆者的姿态来开发自然,对自然进行剥夺,结果却使我们不能适应自然。这样,我们现代人的行为就成了非自然的。”
伏尔泰有一句名言“热爱真理,原谅错误”。我们现实的文化系统对自然的影响,一方面是生态保护被蒙蔽的责任缺失,另一方面是环境人权被边缘化的参与不足。生态保护被蒙蔽的责任缺失,体现为自然被弱视,而自然人格也在被商品与货币异化,人性的扭曲将整体匮乏对自然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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