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群体性事件是我国各种环境矛盾的集结点和环境冲突的阶段性总爆发,集中体现了我国现行环境治理模式的弊端,其解决离不开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
我国现行环境治理模式是政府单中心模式,其固有的要素缺陷必然导致包括权力结构、行为结构和知识-心智结构在内的结构性缺陷,并最终导致在利益协调、行为激励和管理效率等方面功能性的削减与不足。
鉴于政府单中心模式的弊端,本稿以多中心理论为基础构建了环境治理的多中心合作模式。该模式包括三方面基本特征,其中主体多元性是该模式的形式要件,其解决的是谁来治理的问题;客体确定性决定了这些主体要素如何组合,它是多元主体参与的载体和权力多向度运行的保障;权力多向性是对整个环境治理系统运行的描述,是该模式的核心问题。
多中心合作模式的运行离不开环境治理网络的建立。本稿论述了环境治理网络的形成、特征,并对多元主体在环境治理网络中的博弈进行了分析。
多中心合作模式能否最终建立,取决于环境治理的主要环节能否在治理网络这一多中心秩序中运行,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多中心的环境治理制度供给体系、建立合作式的环境治理制度实施模式以及建立多元的环境冲突解决机制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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