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交换论:古典根源与当代进展》:
第六个是理性命题。霍曼斯认为,一个人在选择采取何种行动时,不仅会考虑到价值的大小,还考虑行动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人们在进行选择时总会选择那些随着获利可能性增大其总价值也能够增大的行为,包括初民社会中礼物的交换也是交换者理性选择的结果(贾春增,2000:297)。霍曼斯坚信,他的6个命题不仅可以解释动物和个人的行动,而且也可以解释整个人类的行动。
事实上,他经常把这些命题视为“公理”,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心理学的公理组成了霍曼斯的社会学命题。霍曼斯把斯金纳的心理学引入社会交换论,最终还原为这一基本观点:人类像其他动物一样,是自我调节和控制的系统,即人类对积极的和消极的回馈和强化作出反应。他们倾向于使他们的一系列有价值的投入获得最大化的收益,人们认为什么是有价值的呢?他们把能够最大化的东西作为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人类的大部分行为是受控的,并且可以得到部分预测。然而,正是这样的论说给霍曼斯的理论带来极大争议:他把人类对于强化准则的反应当作了根本而非起点。
第三节基本的研究方法
霍曼斯的6个命题被他视为解释社会行为的基本原理或法则。在实质上,这些心理学色彩浓厚的命题更多是演绎性质的。在他看来,科学的目标总是把事物进行简化处理和理解,也由此,社会学原理由心理学演绎而来,也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另外,简化论并不止于此,心理学原理或行为可以进一步从生物学那里演绎而来,或经天文学和物理学演绎而来均可(Turner,2012:525)。
按照演绎的方法,首先要在逻辑上形成普遍性的理论,然后通过经验性观察把那些经得起检验的命题保留下来。在进行演绎之前,要关注一般性知识与个别性知识之间的联系,演绎的是否准确,取决于作为出发点的一般性知识的正确与否,如果前提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正确反映事物本质的普遍原理,并且演绎过程中又遵循了逻辑原则,那么得出的结论便是可靠的。在霍曼斯那里,他的社会学命题是从心理学实验和经济学理论逻辑推导出来的,这些实验和理论结论在它们各自学科中享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借用这样的结论构造起来的社会学原理更加具有普遍性,更能被大家接受。
霍曼斯构造其基本原理的过程起始于对一些经济学和心理学概念的改造,使得诸如刺激、报酬、成本、利润、规范、资源等概念更加具备社会学意义上的重要性。这一改造过程扩展了这些概念的应用范围,使其具有更普遍的意义。因此,借由这些概念构建起来的交换命题才更具有普遍应用价值。利润在霍曼斯那里指的是行动结果中报酬部分减去成本后留下的纯报酬,包括物质和精神两种形式。这一概念拓展使得利润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从经济学的特定框架中脱颖而出,在更多的研究领域中体现它的多重丰富的内涵。这些概念被纳入符合行为主义心理学实验结果的行动动机框架内,便产生了霍曼斯意义上比较基本的社会行为模态。
针对他描述性质的行为公式(行为一价值*可能性),霍曼斯并没有给出解释性的分析,即人们怎样评判行为的价值,又是依据什么来评判获得该价值的可能性?霍曼斯在回应这样的质疑的同时,对其演绎方法也进行了辩解。他承认他的这种演绎方法只是一个草案,并没有考虑到太多的细节;他的理论并不能考虑到所有的条件,也不能够指望该理论解释所有的已知条件,尤其是这些已知条件都是大家所普遍接受的。然而,来源于经济学和心理学的那些概念,即使经过改造,也不能够抵消社会学家对它们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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