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现代社会中的旅游不同于古代文人的游山玩水或徐霞客式的旅行和科学考察,它是人类社会中一种不断发展的生活方式。关于这一点,国外一些学者有不少论述。如英国伊什图里金(Estoril)就指出过旅游的性质在逐渐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
(1)娱乐旅行概念发生了变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只有社会中富裕的、有闲暇的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出国旅行,满足于欣赏外国风景、艺术作品。现在这种概念已完全改变。因为出国旅游者多有其不同的背景,对旅游的想法很不相同,所好和欲求更是五花八门,在有限的假期内尽量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
(2)现代旅游是闲暇追享的“民主化”
如冬季旅游,过去是少数富人特有的运动;骑马、划艇、射击,是非大众化运动。但是嗜好和闲暇的“商业化”已使这种活动能为一般人所享用。大量的人到国外去参加更为令人激动和更富有外国情调的活动,如登山、滑冰、潜水和马车旅行等。
(3)现代旅游发展为“社会旅游”
如英国度假营,既提供传统的旅游胜地具备的一切设施,又不断开辟和发展新的风景区域,组织大群游人观览,建造特别设计的低消费接待设施,并经常就地提供娱乐和其他服务。社会旅游可以把大量旅游者引入偏远和相对不发达地区。因此,对旅游的业余性规定大体是正确的,但在实际中又难以区分。特别是在中国,利用开会、出差旅游的人很多。据统计,到北京来旅游的人,41%是会务旅游者。外国利用国际会议旅游的人也很多,如1985年,在法国巴黎召开的国际会议有274个,英国伦敦238个,比利时布鲁塞尔219个,瑞士日内瓦212个。参加国际会议的人,既是为了某一专业目的而去的会务者,也是利用会议参加旅游活动的游览者。英、法、比等国家正是利用这种方式,获得了一笔可观的旅游收入。如1985年巴黎举行国际会议收入70亿法郎,其中30亿法郎为专题会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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