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木,一个粗眉大眼、仪表堂堂的男子汉,却很女人地喜爱木梳。喜爱的程度,可以用爱不释手、形影不离、如痴若癫等词语来形容。
他对木梳的钟爱,应当追溯到婴儿时期。一岁生日“抓周”时,父母摆出几样东西让他抓。他先是抓了馒头,可他好像毫无食欲,又放下了。父母很高兴,儿子长大后可不能变成贪吃的馋鬼。他随后又抓了一只铜铃铛,摇了摇。悦耳的铃声也未引起他的兴趣,他随手将铃铛掷之于地。那把母亲平常梳头用的缺齿豁牙的木梳,与一支钢笔紧挨在一起。父母亲看到他的目光投向钢笔,心里高兴极了。如果他抓了钢笔,就预示着将来能够识文断字,饱读诗书,安邦治国,出人头地。可他的手却伸向木梳,而且,攥在手里再也不肯放下。
好在父亲还是个大队干部,没那么迷信。日后,仍然倾其所有,尽心尽力供他读书。
俗话说,老爱胡须少爱发。老木上小学四五年级时,就挺爱打扮,当地土话叫爱“标”。标,就是标致的意思。那年头,家家户户穷得一天三顿喝稀粥还常常断炊,人们纵是再爱打扮也没多少新衣服穿。老木的爱标,主要表现在喜欢照照镜子,梳梳头发。那头发整天梳得油光水滑。
上了初中,懵懂少年、情窦初开的老木,暗恋上了班上一名漂亮女生。他那一头茂密的头发愈加梳得纹丝不乱。同学们用“滑倒苍蝇”来形容和取笑他,意即连苍蝇落在他的头上都会滑倒。老木随身携带着的,除了胸前的一支钢笔,就是一把小木梳和一个小圆镜。
每每下课时,老木会悄悄地掏出小圆镜前后左右照一照,用小梳子精心地梳两下,宛如一个爱俏的小女生。有时,还利用光的折射原理,从镜子里痴痴地偷看那个女生。
当然,因那漂亮女生是校长的女儿,而老木只是个农家子弟,另外,那时也鲜有早恋现象,学校更是绝对禁止的。所以,他和这个漂亮女生也就不可能有什么结果。
也正因此事,老木发奋苦读,决心活出个人样,让那漂亮女生瞧瞧。
倒是兜里随身装着一把小木梳,成为他多年的习惯。
老木的人生算是一帆风顺,就像他那头黑发,永远是顺顺溜溜的。他如愿以偿地考上大学,然后顺利进入机关工作,毫无波折地当了干部。
老木当上干部后,常有出差机会。在出差地住宿的宾馆临走时,他总会将用过的一次性梳子带回家。时间久了,聚集了数十把。有的是木制的,有的是塑料的。虽然不少梳子样式差不多,但是也有区别,绝大多数宾馆为了做广告宣传,都在梳子上印上宾馆名称。一日,老木对着镜子梳头时,忽发奇想,别人可以集邮、集报、集火花、集门票,有一个朋友还搜集各种打火机呢,我何不搜集梳子?这也算是一项高雅的爱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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