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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研究:191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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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185049
  • 作      者:
    陈婴虹著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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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婴虹,女,1973年生,浙江象山县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曾在《当代法学》《安徽大学学报》《行政论坛》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网络舆论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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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民国前期是中国政治参与的萌芽时期。从传统走向现代,近代议会制度的建立就是典型实例。1911年至1926年时值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社会急遽变革。较之全国一些省份,浙江的大部分地区没有经历较大的战火摧残,经济文化的发展在全国属先进水平,这为地方议会政治在浙江的发展提供了基础。1911年至1926年,浙江省议会从临时省议会到第三届省议会议决了大量的议案,为当时浙江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构建了制度基础,促进了民国前期浙江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研究(1911-1926)》利用大量的档案文献,结合报刊、文集,当事人回忆等资料,从法律史角度客观全面地分析了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的背景、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内容、立法的实施,立法的特色,以及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变迁等,对于理解和认识民国前期省议会的立法,提供了典型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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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研究(1911-1926)》:
  第二章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的背景
  第一节 政治背景
  一 浙江军政府早期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各省纷纷响应。“同盟会派姚勇忱到杭和浙江的革命党人共同筹划浙江起义事宜。”①浙江光复主要依靠的是新军和会党这两支力量。而新军和会党之所以能时刻积极投身起义,与革命党人对新军的领导作用和对会党的引导和争取分不开。1911年11月4日晚,第八十一标和第八十二标革命官兵分别从览桥和南星桥两地南北夹击杭城。张柏岐的会党和王金发的部队组成的敢死队也同时向浙江抚署发起了攻击,最后将抚署焚毁。省城杭州光复后不久,全省各地也立刻闻风响应,纷纷宣布独立。
  1911年11月7日,浙江成立军政府。浙江军政府是以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为核心,依据西方的三权分立原则建立起来的地方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权。“浙江位居沿海,毗邻上海,这一地理位置使浙江成为清末以后受西化浪潮影响较深的一个省份。在辛亥革命中国进入共和的初期,浙江就较其他省份,多富一些西方民主主义精神。”②在浙江民国早期的政局中,浙江军政府在浙江早期政治现代化的地位尤为突出。1906年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指出:“革命成功后的省级政权称‘军政’,其首领称‘都督’;在完成军法治理任务后,军政府以地方自治权归之其地人民,地方议会议员及地方行政官皆由人民选举;凡军政府对于人民之权利义务,及人民对于军政府之权利义务,悉规定于约法,军政府与地方议会及人民各循守之。”①杭州光复后成立的浙江军政府,就是按照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既定方针,依据三权分立原则,以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为核心的地方民主共和政权。浙江军政府建立后,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革命秩序,巩固新生政权,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保障人民权利,革除陈规陋习,刷新社会风气。在采取措施稳定浙江政局的同时,浙江军政府积极参与了援宁、北伐和筹建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活动,以彻底推翻清政府。
  浙江军政府在成立之初,内设参议会为临时议事机关。参议会作为浙江军政的决策机关,对于施行全省重要政务及一切规章均有议决权。参议会的参议员绝大部分是革命党人或与革命党有密切来往的人士。但是参议会只是浙江军政府初创时期的临时性议政和立法机关。由于参议员并不是经过选举产生,他们还兼任行政官职,所以这就与资产阶级革命派所追求的三权分立的地方民主共和政权不相适应,影响了杭州光复后立法建制的过程和议决法案的质量。由于参议会并非正式的民意机关,无法监督都督府及其各项施政。所以,当时舆论呼吁急速成立议会,“今日各附州县大半无民事长,大半盗贼横行,大半经济恐慌,召集临时会议所以急救之也。省垣办事头绪万千,无所统一,未悉外府情形,发号施令,往往难行,召集临时会议所以急谋之也。”②由于设立省议会,涉及选举诸多纷繁工作,非短时间所能完成。因此变通办法,由各军政分府及各县民事长召集旧有团体会商,由每府推举4人,先组织临时议会。1911年12月10日,浙江省临时议会在原咨议局会所举行开会式,议员共38人。12月13日,临时议会选举莫永贞、张翅为正副议长。临时议会议员来自浙江省11个属府地区,这些属府地区的军政府组织,因为大都受革命派势力控制或影响,所以选出的议员带有较革命的立场。浙江省临时议会的成立是浙江资产阶级革命派努力的结果,也是辛亥光复后浙江政权民主建设的一个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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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一 研究缘起
二 研究范围
三 研究综述
四 研究方法

第一章 古代浙江和清末浙江咨议局立法
第一节 古代浙江地方立法
一 古代浙江地方立法的沿革
二 古代浙江地方立法的形式
三 古代浙江地方立法的内容
四 古代浙江地方立法的载体
第二节 清代的《治浙成规》
一 《治浙成规》的内容
二 《治浙成规》与中央立法的关系
三 《治浙成规》的特色
第三节 清末浙江咨议局的立法
一 浙江咨议局的筹办和会议经过
二 浙江咨议局的立法活动
三 浙江咨议局立法的执行

第二章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的背景
第一节 政治背景
一 浙江军政府早期
二 浙人治浙时期
三 北洋系军阀统治时期
第二节 经济背景
一 浙江工商业的发展
二 浙江的财政困境
第三节 社会背景
一 社会团体的发展
二 新思想的传播

第三章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与中央立法的权限划分
第一节 民国前期中央与地方的立法关系
一 民国前期有关国家结构形式的争论
二 民国前期宪法对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
三 民国前期临时参议院和国会的立法
第二节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的立法权限
一 临时省议会时期的议会立法权限
二 正式省议会时期的议会立法权限

第四章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的立法程序
第一节 立法提案
一 立法提案总览
二 省行政长官的提案
三 议员提案
四 人民请愿提案
第二节 议案的审议过程
一 初读会
二 审查委员会审查
三 二读会和三读会
四 议案的表决和公布
第三节 议会立法程序中的其他问题
一 议员对议案的讨论
二 议案的通过率
三 议案的修改

第五章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的内容(上)
第一节 地方议会组织法
一 临时省议会时期
二 正式省议会时期
第二节 地方行政机关组织法
一 有关都督的组织立法
二 地方行政机关的组织立法
三 行政官员官制立法
第三节 地方司法制度
一 审判制度立法
二 地方警察制度的立法
第四节 税收金融立法
一 税收立法
二 金融立法

第六章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的内容(下)
第一节 教育立法
一 综合性立法
二 初等教育立法
三 中等学校立法
四 高等教育立法
五 留学生和社会教育立法
第二节 扶持实业和农林渔业立法
一 扶持实业立法
二 农林渔业立法
第三节 交通和水利建设立法
一 交通建设立法
二 水利建设立法
第四节 其他立法
一 禁烟立法
二 社会秩序管理立法
三 社会福利立法
四 地方自治类立法
五 祀祠类立法

第七章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的实施
第一节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的实施过程
一 实施立法的程序
二 配套立法实施的省级行政规则
三 立法实施过程中的阻力
第二节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的实施情况
一 地方政治立法的实施情况
二 金融税收立法的实施情况
三 实业、交通立法的实施情况
四 教育和禁烟立法的实施情况
第三节 影响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效果的因素
一 官员素质因素
二 议会与行政长官的关系因素
三 中央立法因素
四 财政因素
五 实施对象因素
六 立法质量因素

第八章 民国前期浙江议会立法的特色和变迁
第一节 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的特色
一 体现受近代化浪潮影响较早较深的特色
二 体现经世致用的传统文化特色
三 体现政局稳定的特点
四 体现发达丝织业的产业特色
第二节 民国前期浙江议会立法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变迁
一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浙江省的立法机构
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浙江省议会立法内容的变迁
结语

附录
附录一:《治浙成规》八卷目录
附录二:浙江省议会法律议决案
附录三:浙江省议会开会时间年表
附录四:浙江省议会历届议员名单
附录五:浙江省议会会址图
附录六:民国前期浙江省军政民政职官年表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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