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民事法律的学术研究,离不开契约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文献史料。传统民间社会,田宅、奴婢、畜产以及其他财产的买卖,都需要以契约的方式来相互约定促成交易。刘高勇所*的《清代买卖契约研究--基于法制史角度的解读》以清代的买卖契约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法制史的视角出发,将其置于国家成文法、司法实践、民间习惯的多重视角,对清代的买卖契约进行全面的分析。除导论和结语外,正文共十一章。导论和前两章梳理了中国古代买卖契约的历史源流,以及国家法下契约制度相关问题的探讨。第三章至第七章关于田宅买卖契约的研究,这部分内容也是该书的重点,细致分析了田宅买卖启动前的相关程序、契约的格式与内容、契约订立后出现的纠纷,并就“一田两主”“典”的性质进行了一些新的解释。第八、九、十章分别就奴婢、畜产及其他财产的买卖契约和行为进行了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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