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清代买卖契约研究:基于法制史角度的解读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165287
  • 作      者:
    刘高勇著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收藏
作者简介
  刘高勇,1975年生,200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广东韩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民事法律史、民法学。已在《比较法研究》《云南社会科学》《湖北大学学报》《理论月刊》《湖北社会科学》《西部法学评论》《亚洲研究》(韩国)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二十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一项,参与国家及省部级项目五项。
展开
内容介绍
  传统中国民事法律的学术研究,离不开契约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文献史料。传统民间社会,田宅、奴婢、畜产以及其他财产的买卖,都需要以契约的方式来相互约定促成交易。刘高勇所*的《清代买卖契约研究--基于法制史角度的解读》以清代的买卖契约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法制史的视角出发,将其置于国家成文法、司法实践、民间习惯的多重视角,对清代的买卖契约进行全面的分析。除导论和结语外,正文共十一章。导论和前两章梳理了中国古代买卖契约的历史源流,以及国家法下契约制度相关问题的探讨。第三章至第七章关于田宅买卖契约的研究,这部分内容也是该书的重点,细致分析了田宅买卖启动前的相关程序、契约的格式与内容、契约订立后出现的纠纷,并就“一田两主”“典”的性质进行了一些新的解释。第八、九、十章分别就奴婢、畜产及其他财产的买卖契约和行为进行了阐释。
展开
目录
导论
第一章  清代买卖契约概述
第一节  中国古代买卖契约的历史
第二节  清代买卖契约的主要特点
第三节  清代买卖契约的主要类型
第二章  清代田宅买卖契约的国家规制
第一节  国家法对买卖契约主客体的法律限制
第二节  对买卖契约的书面规范
第三节  契税制度对买卖契约的影响
第四节  税粮过割与买卖契约的法律规范
第五节  官牙:国家对民间买卖契约干预的途径
第三章  田宅买卖的启动
第一节  田宅买卖契约订立的主体资格
第二节  “草约”与田宅买卖契约的发起
第三节  田宅买卖中的先买权
第四节  契约订立中的第三方群体:功能及其意义
第四章  订立的田宅买卖契约:格式与内容
第一节  形式变异与内容自治
第二节  并不清晰的“四至”:“形式主义”及其功能
第三节  契约内容的片面性:功能要求下的“合谋”
第四节  “无重复典挂”的含义:兼论存在权利负担的买卖契约
第五章  契约订立之后:不易完成的交易
第一节  标的的交付与契约的效力确定
第二节  “画字银”:看似不合理的“理性”存在
第三节  契税:影响民间立契方式的重要因素
第四节  税粮过割程序对民间买卖契约的影响
第五节  难了的“纠缠”:田宅买卖后的找价和回赎
第六章  “另类”的交易:“一田两主”下的“田皮”买卖契约
第一节  “一田两主”的内涵
第二节  官方对“田皮”的立场与清代“田皮”的流行
第三节  “田皮”买卖契约的特点
第七章  清代田宅“活卖”契约的性质:与典的比较
第一节  典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典非活卖”:差异性分析
第八章  清代奴婢和子女买卖契约
第一节  奴婢买卖契约的源流概述
第二节  奴婢买卖契约概念的“定型化”
第三节  奴婢买卖契约的形式特点:重在担保
第四节  “凸显”的母亲:以子女为标的的买卖契约的主体特点
第九章  清代的畜产买卖契约
第一节  国家成文法对蓄产买卖契约的形式要求
第二节  民间畜产买卖契约的程序和一般内容
第十章  清代的其他财产买卖契约
第一节  国家法对买卖标的的种类限制
第二节  民间的契约实践
第十一章  余论:变化尚未真正发生——清末修律背景下的买卖契约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