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业化的进程中我国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
1990~2004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从26.4%提高到41.8%,每年大约提高1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为1000万左右。2002~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长2096万人。2011年,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1.27%,比2002年上升了12.18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18867万人;乡村人口65656万人,减少了12585万人。与此同时,我国人口大量从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地区迁移到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地区。1995~2000年我国东部地区净迁入人口约为2000万,人口净迁入率为1.57%;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净迁出人口为1300多万和700万,人口净迁出率分别达到1.07%和0.56%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2页。。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之间应该符合合理的比值,国际社会公认的标准应在1∶1.12之间。但我国目前城镇化的发展状况显示,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城镇化发展的速度远远超过了人口城镇化的速度。1990~2010年的20年间,土地城镇化的速度是人口城镇化速度的1.71倍;2000~2010年的10年间,我国土地城镇化的速度是人口城镇化速度的1.85倍胡存智:《城镇化发展过度重视投资收益》,http://economy.caixin.com/20130331/100508426.html.。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人口司于2008年2月26日发布的《世界城市化展望》报告指出,到2050年,全球将有70%的人口选择在城市定居,根据这份报告的预测,到2050年,世界城市人口将由目前的33亿增至64亿。其中,仅在亚洲就将新增18亿城市人口。如果中国的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目前的40%增至70%,城市人口总数将超过10亿人。而另一个人口大国——印度的城市人口比例也将由29%增至55%,城市人口总数超过9亿人王湘江:《联合国报告称2008年年底全球半数人口将住在城市》,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2/27/content_7677643.htm.。
当前我国人口城市化既存在着乡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也存在着中小城镇人口向较大城市集中的特点,尽管存在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民工潮”的不断潮涨潮落,但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经济依然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同时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决定了当前人口城乡结构比较落后,人口城市化水平较低,未来我国的人口流动将会持续较长的时间。
2. 未成年二代移民的教育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我国有上亿的农民流动在城乡之间,他们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子女的教育问题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随着户籍制度逐渐被打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人口迁移为主要特征的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流动人口的迁移方向大致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特别是流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其次是从内地欠发达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人口流动从最初的单个外出务工就业,演变到后来的“举家迁移”,流动人口数量剧增,而且流动更加频繁(参见图1.1)。图1.1中国大陆人口流动统计图本图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编制而成。3. 流动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出现新的社会问题
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8607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39959423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2214266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地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6995327人,增长81.03%参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人口流动的规模还将扩大。如何妥善安置流动人员,引发了一系列诸如社会稳定、政府责任、城乡统筹发展、公共服务、群众利益、社会和谐等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如何使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既能在城市建设中发挥出作用,又能让其较好地融入城市生活,这些都对流入城市的医疗、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挑战。
二、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随着国际社会人权运动的发展和我国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
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起草国和签约国之一,我国政府一向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积极履行《儿童权利公约》,从本国国情出发,参照各国立法,特别是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和国际文件,制定和颁布了有关未成年人生存、保护和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对未成年人权利作出相应的规定,使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初步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以及未成年人自身自觉、主动、全面地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但中国社会经济、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决定了中国未成年人(尤其是我国特有群体——二代移民)权益保护具有长期性、多样性和复杂性。
1. 长期性
在我国,尽管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古老传统,但因为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父母亲将自己的孩子视为私有财产,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命运更多掌握在父母和长辈手中,有时连平等的权利都无法获得,中国要全面实现从“以父为纲”到“儿童优先”,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2. 多样性
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元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元化以及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引发了未成年人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道德标准、美学取向、价值追求日益多元化,使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工作也将面临着新的挑战。
3. 复杂性
由于未成年人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基本内涵、实现方式、程度范围、政策制度、法律体系等内容错综复杂。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是一项关系长远、影响未来发展的系统工程,因此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与重视,也成为学界研究和讨论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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