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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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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学教学改革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79493
  • 作      者:
    杨建广,郭天武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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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法学教学改革,是每一所法律院校都很重视的课题。本书广泛收集了理论与实践方面都极具含金量的探讨与分析,对法学教学改革、法学实践教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给出了非常专业且实用的指导和建议,是每一位法学教师、法学院的管理人员都需要阅读的专业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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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建广,法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广东省法治研究基地)主任,中山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广东省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法治系统工程等方面。曾出版等多部著作和教材,发表论文40多篇,先后主持起草多部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其中部分成果曾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中央综治办、中国法学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佳事例奖等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

  郭天武,法学博士,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山大学“一国两制”与港澳基本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粤澳合作法律咨询委员会粤方专家。2012年获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研究领域主要为刑事诉讼法学、港澳基本法。主要著作有《保释制度研究》等8部,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6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等10多个国家*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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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人才,而且要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应用性复合型法律人才,需要扎实的基本功及动手能力。在现代各国的法学教育中,实验教学被摆在突出的位置上,而我国的法学实验教学才刚刚起步。基于这种认识,本书紧扣法学本科实验教学的内容与特点,通过法律诊所教育、法律谈判教学等手段,结合不同的部门法和具体课程及教学现状,进行了理论总结与实践探索,从不同角度追寻法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路径,为我国法学院校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提供参考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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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大数据与互联网 背景下的法学本科课程的调整
  ——以icourt课程与peer mediation计划为切入点的分析
  钟继军?赵?蕾*
  ……
  二、教学课程改革的全球背景:大数据与互联网
  正如《大数据时代》作者维克托强调的那样,大数据深刻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工作与思维。所谓大数据,具有三个特征:全样本、混杂性、相关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全样本。形式上,大数据好像意味着大量的数据运算、统计甚至大型计算机的运用。其实,大数据的核心是尊重经验真实、敬畏经验真实、在乎经验的代表性。哪怕从大规模侵权众多案件中的一个作为切入点,只要收集足够的信息,也可能得到大张力、大格局的结论,用来解释、预测较大时间跨度和空间跨度的大规模现象。 大数据具有“4V”的特点,即Volume(数据容量巨大)、Velocity(数据产生处理速度快)、Variety(数据类型多样)和Value(数据价值巨大)。特别是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云计算”的应用服务范围正日渐扩大,影响力也无可估量。通过“云计算”,所有收集的数据和信息录入法律信息系统后都能够及时进行一系列的加工、处理,更重要的是,用户可以通过各种终端接入数据中心,按自己的需求进行数据处理,得到结构严谨、分析深刻、结论明确的研究报告。 最重要的是人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从对于因果关系的追求中解脱出来,转而将注意力放在相关关系的发现和使用上。只要发现了两个现象之间存在的显著相关性,就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而弄清两者为什么相关可以留待学者们慢慢研究。 大数据时代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重心都将发生变化。
  在大数据改变我们生活的同时,互联网也改变了庭审模式与庭审规则。……
  ……
  三、icourt课程与peer mediation计划的新尝试
  有学者指出,法律世界的共性和规律也需要科学的量化分析手段才能准确把握。 大数据作为当下互联网 时代显著经济标签之一,大数据分析技术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领域创新的原动力之一,在经济生活领域已经成为新的认识论工具。 这一切变化来得那么突然,是在象牙塔里的师生们一时无法感受到的,时代在呼唤法学教育必须要进行大的调整,以适应未来的发展需求。为什么在中国背景与全球背景双重变革下,我们要将法学教育的改革落脚点设置在icourt与peer mediation课程之上呢?因为笔者认为,恰恰是这两种背景分别对应了两个课程设置——大数据与互联网时代对应的是icourt课程,而司法改革与司法考试改革对应的则是peer mediation计划。
  (一)icourt课程模块设置
  互联网改变生活的同时也深刻改变了我们的工作以及思维方式。大数据底层技术为:天罗采集系统、无量存储系统、智源统计系统,SPSS版本为IBM SPSS Statistics,利用互联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可以进行交互分析,得出数据、类型化分析以及预测未来发展方向。 互联网 与大数据对于理论研究与法学教育,都将是一种革命性的改变。大数据是人们获得新的认知,创造新的价值的源泉;大数据还是改变市场、组织机构,以及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方法。维克托认为,大数据的核心就是预测。这个核心代表着我们分析信息时的三个转变。第一个转变就是,在大数据时代,我们可以分析更多的数据,有时候甚至可以处理和某个特别现象相关的所有数据,而不再依赖于随机采样。第二个转变就是,研究数据如此之多,以至于我们不再热衷于追求精确度。第三个转变因前两个转变而促成,即我们不再热衷于寻找因果关系。
  icourt通过研发的可视化技术、检索技术、证据技术、出庭技术、演讲技术、谈判技术、大数据技术、写作技术等,为法学学生提供了学习法律与实践法律强大的技术与智力支持。……
  (二)增加调解、谈判等法学实践课程以同伴调解计划为切入点
  一般来说,与人交往,言语胜于文字,第三者参与的调解胜于人们自身。当事人直接谈判一直是大多数冲突得以解决或正在解决的途径。调解自身可以被简单地看作通过其他手段延续谈判的过程。 20世纪后期,世界各国以“接近司法/正义”(Access to Justice)为口号的民事司法改革,法院作为“司法的多元化通道体系”(multi-door system of justice),承担起了对ADR的促进和制约功能,由此也导致了司法功能的扩大或转变。 从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首次提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来,经过十余年的改革与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认可的制度体系,也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行动。但是与此相对应,我们并没有设置有关调解、谈判、庭前会议等课程或者教学环节来回应司法改革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普及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教育,应当加大投入,教育人们更多地使用调解方式,认识调解的价值,使调解得到更广泛的接受。通过普及教育,让调解成为各类组织解决纠纷的品牌方式和常规方式。
  青少年暴力事件特别是校园欺凌事件在中国也是屡见不鲜,但是直到去年我们才被南加州发生的中国留学生凌虐女同学一案敲响警钟。两名年仅18岁的中国留学生翟芸瑶和张鑫磊涉嫌非法绑架两名中国同学,面临包括折磨、绑架、殴打在内的6项指控,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有关校园纠纷如何在发生之后快速得到解决,如何在鸡毛蒜皮的小事变成恶性事件之前就在校园内部化解掉,是我们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
  四、结语:通识教育基础下的法学本科教育以及适时而变
  ……
  目前,大数据分析技术已经具备将在互联网各个站点全网采集分析能力,通过观察数据之间、事件之间的相关关系,律师能够在特定语境下提炼出事件的发生趋势以及事件发生的基础概率,进而为待证事实提出新的数据分析依据,以及提供背景知识,这将是大数据分析辅助事实认定过程中的重要进路。大数据技术从海量非结构化数据中提炼出结构化的数据集合供人们发现规律,全量数据分析还能通过趋势发展角度预测市场主体的可能行为。实践中大数据分析跳出了以往法律服务对经验的高度依赖,跳出了以往大规模侵权律师对各个案件情况分析与归纳材料准备的漫长的准备过程,能够以数据可视化的方式将证据与待证事实间的相关性,或者说两者间不依赖经验判断的实质关系进行展示。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导诉服务”的机器人,虽然被吐槽说其声音刺耳,感觉像到了商场,引人围观 ;在3月15日刚刚结束的激动人心的人机世纪大战,2016年由谷歌公司研造的人工智能系统阿尔法围棋(AlphaGo),挑战世界围棋冠军李世石。最终,阿尔法以4∶1赢得这场“战争”。 但这一切也许仅仅是个开始,未来大数据理论与实践将会有更多的发展,带给我们更大的惊喜,同时也带给我们更多的挑战;而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最终投射在法学教育领域,促使着我们作出尝试与改变——给学生提供更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更能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积极性;更富有实操性的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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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PART 1 法学本科实验教学理论与实践
法学本科教育改革刍议
现代法学科班中的传统法研习——以厦门大学法律史轮读会为例
大数据与互联网 背景下的法学本科课程的调整——以icour课程与peermediaion计划为切入点的分析
我国法学教育改革探析
法学本科教育的门槛——从供给与需求的互动谈起
法学实验教学课程体系改革问题探析——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为例
法学教育中辅导课设置探析
法学双向互动式教学方法初探
略论美国法学教育的实用主义传统
PART 2 诊所教育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可持续性发展的再思考
学生周记在诊所法律教育中的实施与效果评析——以广西大学法律诊所为例
诊所式法律教育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的探索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路径新探
应用型法律人才创业能力培养研究
实验教学的一堂示范课——记2013年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
PART 3 部门法与具体课程实验教学改革与探索
公安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资源共享的探索
法律英语教学改革探索
知识图谱-法学情报信息服务新模式?
论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以知识产权法教学为例
建构主义教学法在宪法课堂上的运用
危机谈判的训练设计与方法选择
公安高校实训教学多维化考核评价机制的构建——以现场勘查实验教学考核为例
法律谈判课程设计
模拟诉讼实验教学方法的实践与创新
学生参与未成年人地方立法实验指引研究——以全程参与《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起草过程为视角
电子证据的区分、识别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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