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社会组织培育的历史逻辑和当今实践:基于南京地区的例证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5175947
  • 作      者:
    许芸著
  • 出 版 社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
收藏
作者简介
  许芸,女,1980年7月生,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现为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系主任。主要从事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近年来,主持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在《南京社会科学》、《学术界》等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展开
内容介绍
  正确的理论必定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特征及其发展规律的揭示。在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及其发展机制作理论审视时,习惯性的研究视角通常是以基于西方的“国家一社会”理论或第三部门理论等作为分析工具,但其往往不能透彻地揭示中国这样一个东方社会的“国家一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和发展逻辑。作者深入研究了传统中国构成其“国家一社会”关系的历史基因,全面分析了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培育及其发展机理的历史逻辑。作者提出,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中,政治国家的统治与民间社会的基层治理通常是一种兼容的“吸纳一依附”关系,这种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历史逻辑和基因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既深植于社会机体中,又发生着现代的变异。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与社会高度同构,社会“国家化”倾向相对显著。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自身的发展获得了新的空间,但是国家与社会关系仍需要做出适应治理现代化需要的调整,特别是进入中等收入发展阶段后,公共产品供给短缺、贫富差距日益加大、政府官员中的腐败和官僚化倾向滋生蔓延等社会问题,导致社会风险剧增。中等收入陷阱的现实风险倒逼着中国治理机制的改革,让社会组织有控制地适度发展,以致采取积极培育的措施,正是化解社会风险、调整治理主体关系和治理方式的一项重要的政策突破。
  这些研究和解析是作者对中国“国家一社会”关系及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历史逻辑所作的理论探索和贡献。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兼容,特别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兼容是一种东方文明在社会治理中的智慧。在当今,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不仅是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应有之义。“社会主义”本意就应当蕴含有高度发达的社会组织形态,公众通过社会组织的渠道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是现代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和发展的基本通道。只有当社会获得了高度发达的组织形态,才可能建立马克思所预言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因此,可以说,没有“社会”就没有社会主义。
展开
精彩书摘
  《社会组织培育的历史逻辑和当今实践:基于南京地区的例证》:
  二、国家对民间“社会”的“吸纳性控制”
  针对传统社会结构中的各种民间“社会”,政治国家对“社会”进行“吸纳性控制”,这种“吸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承认“社会”的存在,让渡一定的空间,但是控制其自主壮大;另一方面尽可能把它纳入国家治理的轨道。具体表现在:
  (一)对于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政治国家给它让渡出治理空间
  这是国家对乡村社会实施控制和统治的现实选择。这是因为,古代中国地缘辽阔,乡村分散,国家权力如果要渗透到广袤的乡村,需要设置非常庞大的官僚机构,于是只能采取“王权止于县”的建制。然而,王朝统治时期,基层县治长官采用独任制,政府机构相当简约,县官被视为一邑的总承包人,有学者视之为“一人政府”,身兼行政与司法,其事务非常具体繁杂。在这种形势下,知县往往“仅以钱谷、狱讼为职务,民间利病漠不关心”,主要履行的是统治职能而很少履行社会职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上,政府都明显缺位。县政府需要依靠其他的社会力量来让行政权力落到实处,以此完成中央交给的征粮、收税和维持治安等治理重任。“地方官没有足够的办事人员和经费来处理所有的政府公务”,以致“凡是需要一个行政单位的地方,总是需要一个绅士团体来协助地方事务”。
  因此,县以下基层社会主要负责征收赋税、摊派劳役、征集兵丁、维持治安等事务,在主导力量上由士绅阶层和宗族势力控制,并辅之以保甲、里甲制度。马克斯·韦伯认为:“中国的治理史乃是皇权试图将其统辖势力不断扩展到城外地区的历史。但是,除了赋税上的妥协外,帝国政府向城外地区扩展的努力只有短暂的成功,基于其自身的统辖力有限,不能长期成功。这是由统辖的涣散性决定的,这种涣散性表现为现职的官吏很少……事实上,正式的皇权统辖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次都市地区……除了城墙之外,统辖权威的有效性大大地减弱,乃至消失。因为除了势力强大的氏族本身以外,皇权的统辖还遭遇到村落有组织的自治体的对抗”④。这段话非常鲜明地道出了王朝统治时期国家在面临有限的控制力以及强大的乡村宗族势力的博弈下,比较明智地选择了承认、吸纳并“为我所用”。中国学者萧公权更加强调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对乡村的控制,控制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村民们被迫将自身编成邻里组合以协助征收租税、担任地方警卫,或者在左邻右舍散布帝政的影响力”,一种是通过乡绅来控制地方,“它利用了乡绅阶级的成员以及在较小的程度上那些有希望成为绅士的人们,一边在正式行政制度之外加强帝国的控制”①。地方士绅和宗族族长们在完成代行基层行政组织的某些职能(如催办钱粮、维持治安等)后,会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二)对于行业商会等组织,国家利用此工具来控制工商业者
  中国的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长期以来受国家控制。商品经济中国早有发展,但始终培育不出市场经济来。以前有学者认为中国封建社会不如欧洲,商品经济不发达。其实不然,中世纪时期中国商品经济在全世界都是发达的,中国是最早拥有纸币的国家,长安的商市在那个时代、在全世界看来都是发达的;在国际贸易方面,丝绸之路一直到开辟到欧洲。但是,为什么这些商业、手工业的发展都没有改变中国是封建土地农业国家?这是因为这些商业发展都是受官僚控制、政府控制,行会起到了帮助国家控制手工业、商业发展的作用。但是到了明清以后发生了变化,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以后产生了新的社会因素——资本主义萌芽,但它经济上还没能独立出来,政治上更不可能成为反对封建专制的独立阶级力量。因此,长期以来中国的商会、行会都是在封建专制国家的控制下发展的,有很强的依附性。
  (三)对于文化团体,国家会容忍其有一定的发展
  国家通过文化团体来发展文化(比如诗社),也通过文化团体吸纳文化人士成为统治阶级一部分(最显著的例子就是科举制)。但是国家不能容忍文化团体意识形态与国家对立,成为反对国家政治力量的核心。宗教也是如此,国家允许一些宗教发展,这前提是必须同国家利益一致,比如对于僧人与文人结社成的诸如儒佛合一的宗教结社,只要不去对抗朝廷,国家一般也会默许其存在。
  ……
展开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问题
第二节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研究价值和研究不足

第二章 本研究相关文献综述
第一节 关于社会组织的起源和存在价值的研究
第二节 关于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研究
第三节 关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研究
第四节 关于社会组织培育的研究
第五节 简要评析

第三章 历史逻辑: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演变
第一节 传统中国(1912年之前):政治国家与民间“社会”的“吸纳一依附”关系
第二节 民国时期(1912-1949):国家政治力量与非国家政治力量对民间“社会”的控制与争夺
第三节 新中国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国家与社会的高度同构
第四节 改革开放以后(1978-):社会组织的合法性重构与有控制地适度发展

第四章 现实需求:社会组织培育的必要性
第一节 社会组织培育的宏观环境:社会治理需求的增长和拓展
第二节 社会组织培育的内在要求:社会组织的主体性脆弱

第五章 动机耦合: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结合点
第一节 政府培育社会组织的动机
第二节 社会组织参与培育和接受培育的动机
第三节 公民创办社会组织的动机

第六章 路径选择: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组织培育典型模式分析
第一节 政府直接培育模式——以G区为典型个案
第二节 政社合作培育模式——以Y区、Q区、P区为典型个案
第三节 社会参与培育模式——以X区为典型个案

第七章 案例解析:政社合作培育社会组织并协同社区治理的行动研究
第一节 培育社会组织XY社工站的缘起
第二节 XY社会工作站协同社区治理的过程分析
第三节 社会组织协同社区治理的行动反思

第八章 未来展望:社会组织培育的发展趋势及政策建议
第一节 社会组织发展的总体趋势
第二节 南京市社会组织培育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 加快社会组织培育、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1 访谈对象目录及资料
附录2 访谈提纲
附录3 “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状况”问卷调查和访谈提纲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