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人学思想研究》:
1.人的存在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人的存在的绝对性,首先是指存在的无条件性。存在是有绝对的价值,是一切其他价值的基础和依据。人的存在本身先于生活,先于生活的意义。人的存在的绝对性决定了人之“生存权”的不可剥夺,这是人权之中最基本的人权。这种生存权要求社会承认并保障每个成员的生命安全、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获得维持生命、过正常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基本的物质的、精神的生活条件和行为能力。剥夺人的生存权是最不人道的。人对其生存权的捍卫近似于本能。其次是指个体存在的独特性。人是独特性的存在,正如世界上不存在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是一个有个性的存在。扼杀个性无异于扼杀人的生命。但独特性的存在也产生了人的孤独问题,无助、冷落、恐惧、寂寞等常会爬上心头。
人的存在的相对性主要指存在的时间性。人是一种时间性的存在。与空间相比,时间性是第一位的。人的生成正是在时间中生成的,从过去经现在到未来。人作为一个时间性的存在注定是有限的,而人的有限性是人生意义的基础。认识不到有限性就不能很好地理解人生的意义。人总是在有限之中渴望无限,这种渴望迫使人延长自然寿命和社会寿命。人的存在的相对性还指人存在的条件性。物质生活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必须与外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否则就不可能维持其存在;社会政治条件是存在的关键性条件,不同的社会政治条件造就人的不同存在样态,古代社会的政治条件造就“人的依赖”,近现代社会的政治条件造就“物的依赖下的个性独立”;精神文化条件也是人存在的重要条件。人是一种文化的存在,人的主观世界的丰富靠的就是精神文化条件。正是这三重条件生成了色彩斑斓的人间万象。
2.人的存在的既成性与创造性
人的自然生命从孕育之时就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前提基础上,不过,这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人。人自出生时起,其自然存在是既成的,社会存在也是既成的,社会给他确定了一个基本的社会关系框架。前人的活动、活动方式及作为活动结果的社会生活,作为先在的人文环境,同样是每个人在降生时无法回避、无法选择的,其活动也必须以这些先在为起点、为基础。这些先定的前提是基础,奠定了人后天发展的根基。而后的发展将打上这些东西的烙印,人是无法摆脱的,只能承受。此乃人的存在问题上的唯物论。
人来到世间就获得了既定的前提,但并不是永远地在此既定前提下生存,人决定必要打破这些前提获得自由。这就是人的存在的创造性。马克思说:“劳动是积极的、创造性的劳动”,主体是“从全部才能的自由发展中产生的创造性的生活表现”。列宁认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世界,而且创造世界。创造主要是对现实的超越,依靠自己的创造劳动人把自己从动物界分离出来。“有了人,我们就开始了历史。动物也有一部历史,即动物的起源和逐渐发展到现在这个样子的历史。但是这部历史是人替它们创造的,如果说它们自己也参预了创造,这也不是它们所知道和希望的。相反地,人离开狭义的动物愈远,就愈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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