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第18卷第2期)》:
审美实践是个体在社会中的行为,反映了个体的自我审美策略。文化中介被定义为文化知识和实践,也就是值得知道和获得的,制度化的判断可以在自我形成中被作为构建品味而使用。自我被认定为一个可以通过时间和空间进行提升的内容。这个模式被称之为文化杂食(cultural omnivore),杂食是一个特定的自我形成。文化杂食被认为是一种营销策略,在开辟新市场的时候使用,激发了一些特别的小资项目。现在,杂食性和社会审美自我怎样依赖于实践和附属的主体,都还值得研究。交换价值从象征价值中产生,被社会关系所局限。文化品位和实践在不同阶层的情况,一直以来是文化杂食性和同质化视角所争论的核心所在。同质化强调阶层等级有不同的文化品位和鉴赏模式,文化杂食性强调精英是被任何类型的文化品味所形塑。杂食性是一个传统模式,对一个文化进行鉴赏、吸收和交换价值。通过家庭事务和饮食习惯,社会阶级区隔被强化和固定下来。观众如何评价艺术作品,在画廊里,研究者通过与观众的交流发现,观众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价:个体偏好、判断、审美判断、期望拥有、吸引程度、色彩、主题、Enigma、技巧、讲故事、Enigmatic故事、想象故事、自我反思的故事等。Veenstra通过对加拿大多伦多和温哥华市民们的音乐品味研究,发现对多样化音乐风格的欣赏,也即是文化杂食性,并不是按照阶级来分布的。蓝调、爵士、音乐剧、格局、pop、雷鬼、摇滚、世界音乐这些被认为是相对高雅的;乡村、迪斯科、重金属、饶舌这些被认为相对低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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